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曝光台
执行悬赏 | 高额赏金!有线索,快提供!
  发布时间:2024-12-19 16:09:19 打印 字号: | |

悬赏执行公告


      黄某强与宣凤春、钦州祥源置业有限公司、广西裕辉易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14)兴民二初字第 1175 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宣凤春、钦州祥源置业有限公司、广西裕辉贸易有限公司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偿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 5 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宣凤春


宣凤春,女,1967年2月28日出生,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5280219670228xxxx

住址:广西钦州市钦南区英华路英华七巷17号


被执行人:钦州祥源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宣凤春,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067504567XY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五马路金辉海湾花园


被执行人:广西裕辉贸易有限公司(曾用名:钦州市金辉建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家有,该公司总经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704MADHG3Q74X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逸仙路以西海港生活城1栋02房


执行案号:(2019)桂 0102 执恢 8 号。
执行标的:1644591 元及迟延履行利息。


      1、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宣凤春、钦州祥源置业有限公司、广西裕辉贸易有限公司的下落或者线索使得本院得以实际控制的,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结到位金额的 20%给予奖励。
      2、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宣凤春、钦州祥源置业有限公司、广西裕辉贸易有限公司藏匿、转移的财产线索(目前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使得案件得以执行的,按执结到位金额的 20%给予奖励。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0771-2861856,罗法官。 



二O二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