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本期“‘兴’声聚慧·法院青年说”栏目将以“我为法徽添光彩”为主题,选取在全市法院“强国复兴新征程 我为法徽添光彩——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主题征文比赛中获奖的作品进行展播,分享青年干警投身法治中国建设的实践与感悟,与大家一起逐梦法治青春。
奋进法治新时代
铸就公平正义之魂
金秋十月,我们迎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的辉煌时刻。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作为司法公正的坚定执行者,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望过去,我们心潮澎湃;展望未来,我们豪情满怀。作为兴宁法院的一员,在过去的数载春秋里,我共同见证了法院同仁们不分昼夜的辛勤与奉献,被他们对法治事业的忠诚与热爱深深触动;亲身经历了他们在案件面前展现出的专业与严谨,被他们追求真理、捍卫正义的坚定信念所鼓舞;更为兴宁法院司法事业的蓬勃发展感到无比自豪与振奋。
一、公正司法,筑牢法治之基
公正司法不仅是一句口号,它是我们每一位法院人心中的信仰和行动的准则。我们深知,每一次法槌的落下,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和信任。因此,我们始终将公正司法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法律的公正和温暖。
陈法官所审理的林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就是公正司法的生动体现。在该案的审理过程中,法官细致审查了双方证据,耐心询问合同签订细节,关注票据备注等易被忽视的信息;通过实地查访同一小区其他业主情况,揭示了“合同换签”的真相;在确认事实基础上,依法作出公正判决,驳回房地产公司的不合理反诉请求,保护了林某的合法权益。
法官所作出的公正判决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进一步坚定了法院在推进公正司法、服务人民群众中的初心和使命。
二、司法为民,彰显法治温度
兴宁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途径,提升司法效能。
在执行工作中,执行法官不拘泥于常规的工作时间,针对一些故意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采取了夜间执行的措施。例如,在处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执行法官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紧急线索,称被执行人企图在夜间转移财产。执行法官迅速响应,带领法警火速前往现场,及时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有效地防止了财产的流失,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兴宁法院于2024年2月2日开展了专项执行行动,集中力量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在该行动中,执行法官不仅注重执行的速度和力度,更注重执行的温度和智慧。通过耐心的释法说理,鼓励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减少对立和冲突。在必要时,也会果断采取拘留等强制措施,确保执行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本次专项行动执行到位金额共计35.5万元
兴宁区法院通过执行行动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三、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
在兴宁区法院,我们深知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性,它
不仅是一项基本职责,更是推动社会进步和文明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致力于将法治的阳光洒满每一个角落,让法治的种子在人民心中生根发芽。
兴宁法院五塘法庭党支部走进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将法治的阳光洒满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支部干警陈法官围绕大学生的日常生活场景,如驾校学车、实习兼职、校园贷款等,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真实案例的引入,陈法官不仅阐明了学生们在面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维权和防范技巧,也强调了危险驾驶和酒桌劝酒等违法行为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通过法治宣传,我们不仅播下了法治的种子,更在群众心中培育了法治的土壤。我们相信,随着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这些种子终将长成参天大树,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坚实的支撑。
四、展望未来,续写法治新篇章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推动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实现法治中国宏伟目标贡献力量。我们将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我们将继续强化执行工作,确保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得到切实维护;我们将继续深化法治宣传,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为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之际,让我们共同祝愿伟大的祖国繁荣昌盛,法治昌明,人民幸福安康!让我们携手前进,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续写人民法院的辉煌篇章,为法徽添光彩,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