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4-09-24 15:45:05 打印 字号: | |

  录

 

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同时,为兴宁区党委政府法治政府建设、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平安兴宁、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创城创卫、信访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多个重点工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兴宁区位于南宁市的中心,辖区面积751平方公里。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本院内设12个机构,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五塘镇人民法庭和昆仑镇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918.4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4735.57

五、事业收入

5

0.0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558.37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379.03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08.15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52.8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5476.8

本年支出合计

58

5475.59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21


30



61


总计

31

5476.8

总计

62

5476.8


表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合计

5476.8

4918.43

0.0

0.0

0.0

0.0

558.37

2040501

行政运行

2121.17

1695.53

0.0

0.0

0.0

0.0

425.65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86.68

1353.65

0.0

0.0

0.0

0.0

33.04

2040504

案件审判

657.71

584.23

0.0

0.0

0.0

0.0

73.48

2040506

“两庭”建设

501.2

501.2

0.0

0.0

0.0

0.0

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0

10.0

0.0

0.0

0.0

0.0

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0.0

60.0

0.0

0.0

0.0

0.0

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4.99

49.48

0.0

0.0

0.0

0.0

25.51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3.79

203.79

0.0

0.0

0.0

0.0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26

100.26

0.0

0.0

0.0

0.0

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2.21

81.52

0.0

0.0

0.0

0.0

0.69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4.64

124.64

0.0

0.0

0.0

0.0

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1

1.31

0.0

0.0

0.0

0.0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2.84

152.84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475.59

2860.88

2614.71

0.0

0.0

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735.57

2120.85

2614.71

0.0

0.0

0.0

20405

法院

4675.57

2120.85

2554.71

0.0

0.0

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120.85

2120.85

0.0

0.0

0.0

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86.68

0.0

1386.68

0.0

0.0

0.0

2040504

案件审判

656.82

0.0

656.82

0.0

0.0

0.0

2040506

“两庭”建设

501.2

0.0

501.2

0.0

0.0

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0

0.0

10.0

0.0

0.0

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0.0

0.0

60.0

0.0

0.0

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0.0

0.0

60.0

0.0

0.0

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79.03

379.03

0.0

0.0

0.0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79.03

379.03

0.0

0.0

0.0

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74.99

74.99

0.0

0.0

0.0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3.79

203.79

0.0

0.0

0.0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26

100.26

0.0

0.0

0.0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8.15

208.15

0.0

0.0

0.0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8.15

208.15

0.0

0.0

0.0

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2.21

82.21

0.0

0.0

0.0

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4.64

124.64

0.0

0.0

0.0

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1

1.31

0.0

0.0

0.0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2.84

152.84

0.0

0.0

0.0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2.84

152.84

0.0

0.0

0.0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2.84

152.84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918.4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4204.61

4204.61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53.52

353.52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07.46

207.4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52.84

152.84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4918.43

本年支出合计

59

4918.43

4918.43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

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4918.43

总计

64

4918.43

4918.4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4918.43

2409.35

2509.08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204.61

1695.53

2509.08

20405

法院

4144.61

1695.53

2449.08

2040501

行政运行

1695.53

1695.53

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53.65

0.0

1353.65

2040504

案件审判

584.23

0.0

584.23

2040506

“两庭”建设

501.2

0.0

501.2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0

0.0

1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60.0

0.0

60.0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60.0

0.0

6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53.52

353.52

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53.52

353.52

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49.48

49.48

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3.79

203.79

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26

100.26

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7.46

207.46

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7.46

207.46

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1.52

81.52

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4.64

124.64

0.0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1

1.31

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52.84

152.84

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52.84

152.84

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2.84

152.84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005.1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354.63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

30101

基本工资

487.81

30201

办公费

32.31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

30102

津贴补贴

494.38

30202

印刷费

4.25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

30103

奖金

355.45

30203

咨询费

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0.0

30204

手续费

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

30107

绩效工资

0.0

30205

水费

2.6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03.79

30206

电费

24.48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00.26

30207

邮电费

28.33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81.52

30208

取暖费

0.0

31006

大型修缮

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24.64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4.49

30211

差旅费

20.0

31008

物资储备

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52.8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

31009

土地补偿

0.0

30114

医疗费

0.0

30213

维修(护)费

3.63

31010

安置补助

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

30214

租赁费

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9.54

30215

会议费

2.83

31012

拆迁补偿

0.0

30301

离休费

0.0

30216

培训费

6.18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

30302

退休费

49.48

30217

公务接待费

1.34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

30303

退职(役)费

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

30304

抚恤金

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

30305

生活补助

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

30306

救济费

0.0

30226

劳务费

0.0

399

其他支出

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0.0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

30308

助学金

0.0

30228

工会经费

25.47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

30309

奖励金

0.07

30229

福利费

5.14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4.43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95.45

39999

其他支出

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7.34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0.85




人员经费合计


2054.72

公用经费合计





354.63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3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

0.0

0.0

0.0

0.0

0.0

0.0

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3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36.14

0.0

34.64

0.0

34.64

1.5

35.77


34.43

0.0

34.43

1.34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本部门2023度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也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5476.8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476.8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4691.07万元,增加785.73万元,增长16.7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18.43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4689.85万元,增加228.58万元,增长4.87%,主要原因:2023年度项目支出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00 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5.事业收入0.00 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6.经营收入0.00,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经营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8.其他收入558.3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558.3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物统一管理要求,2023年度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涉及的五险一金仍由兴宁区政府保障,兴宁区财政局拨款收入的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涉及的五险一金等资金,作为其他收入核算。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保持持平。

10.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1.22万元,减少1.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在上年度执行完毕,不需要结转至下年继续执行。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5476.8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5475.5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691.07万元,增加785.73万元,增长16.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0万元:主要用于:本年度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较2022年度决算数1.50万元,减少1.5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该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我院司法救助金开支,2023年该功能分类科目无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204类)4735.57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行、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支出以及物资装备建设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案件审判、“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6个项级支出科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3849.49万元,增加886.08万元,增长23.02%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支出的金额较2022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379.0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我院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按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费。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个项级支出科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421.00万元,减少41.97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物统一管理要求,2023年财物统管后,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涉及的五险一金仍由兴宁区政府财政保障,不在2023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因此相比2022年度减少了政府绩效涉及的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208.15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个项级支出科目。较2022年度决算数224.64万元,减少16.49万元,下降7.34%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物统一管理要求,2023年财物统管后,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涉及的五险一金仍由兴宁区政府财政保障,不在2023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因此相比2022年度减少了政府绩效涉及的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152.8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194.44万元,减少41.6万元,下降21.39%主要原因是:根据南宁市财物统一管理要求,2023年财物统管后,政府绩效、政府绩效涉及的五险一金仍由兴宁区政府财政保障,不在2023年市本级预算中安排。因此相比2022年度减少了政府绩效涉及的住房公积金。

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较2022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结余分配。

年末结转和结余1.21万元,为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1.2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和结余1.21万元,主要为兴宁区财政拨入人员经费,发放完毕后结余。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18.4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4691.07万元,增加227.36万元,增长4.85%。其中:基本支出2409.35万元,项目支出2509.08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487.44万元,支出决算为4918.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0%

(1)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88.14万元,支出决算为4204.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下达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业务经费、业务装备费及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虽然有预算压减,但是下达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较多,决算数比预算数多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040501

行政运行

1724.44

1695.53

98.32

主要用于工资性支出、公务员奖励性补贴、公务员奖励奖金、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公务移动通信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独生子女保健费、党建和双拥经费、定额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公务员奖励奖金、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支出、失业保险、工资性支出在完成所需支出后,仍有剩余。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438.70

1353.65

94.09

主要用于外聘人员、物业管理费、办公设备运维、办公耗材、补充水电费等项目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年度中压减预算开支后,部分项目支出在年底仍有指标未支出。

2040504

案件审判

585.00

584.23

99.87

主要用于办案业务、业务装备购置、多元纠纷化解共工作、陪审员、集约送达及专递等与办案业务有关的项目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年度中下达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经费及业务装备警方,部分项目支出在年底仍有指标未支出。

2040506

“两庭”建设

0.00

501.2

0.0

主要用于地方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的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地方法院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为年度执行中上级拨入资金。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40.00

10.0

25.0

主要用于司法宣传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预算安排40万元,年度执行中压减,调整为10万元。

2049902

国家司法救助支出

0.00

60.0

0.0

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支出。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预算执行中根据案件需要追加国家司法救助金。

合计数



4204.61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38.99万元,支出决算为35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由预算编制时6000元/人·年增加为10000元/人·年,因此行政单位离退休决算数较预算数增加14.54元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4.94

49.48

141.61

主要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退休人员物业补贴。

预决算存在差异的原因为:2023年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由预算编制时6000元/人·年增加为10000元/人·年。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3.79

203.79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00.26

100.26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的职业年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合计数



353.52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07.47万元,支出决算为207.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决算不存在差异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81.52

81.52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24.64

124.64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2101199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31

1.31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大病医疗统筹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合计数



207.46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52.84万元,支出决算为15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决算不存在差异详细请看下表:

类款项

科目名称

年初预算数

决算

完成预算百分比

主要用于

原因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52.84

152.84

100.0

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

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合计数



152.84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9.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054.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87.81万元津贴补贴494.38万元奖金35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9万元住房公积金152.84万元退休费49.48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54.63万元办公费32.31万元印刷费4.25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24.48万元邮电费28.3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3.63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培训费6.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工会经费25.47万元福利费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05.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8%。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在保证工资福利支出已经足额支付的情况下,预算指标仍有剩余。其中:基本工资487.81万元,津贴补贴494.38万元,奖金355.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3.7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00.2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1.52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4.6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49万元,住房公积金152.8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354.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机关公务移动通讯补贴、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离退休公用支出在年底仍有指标结余。其中:办公费32.31万元,印刷费4.25万元,水费2.6万元,电费24.48万元,邮电费28.33万元,差旅费20.0万元,维修(护)费3.63万元,会议费2.83万元,培训费6.18万元,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工会经费25.47万元,福利费5.1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45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7.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85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79%。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2023年退休人员的生活补贴由预算编制时6000元/人·年增加为10000元/人·年。其中:退休费49.48万元,奖励金0.07万元。

(4)资本性支出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预决算存有差异原因是: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14万元,支出决算为35.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比上年决算数43.49万元,减少7.72万元,下降17.7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0万元,2023年没有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4.4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00个,累计0.0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34.64万元,支出决算为34.4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00万元减少8.57万元,下降19.9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4.43万元,年初预算数为34.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03万元。原因是:2022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标准按照兴宁区的标准执行,2023年按照南宁市的标准执行,南宁市车均运行费比兴宁区的标准高2023年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0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34.43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0%,比上年决算数0.49万元,增加0.85万元,增长173.4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1.00次,人次128.0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00次,人次0.0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6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2.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79.85万元,增加174.78万元,增长97.18%。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的标准按照兴宁区的标准执行,2023年按照南宁市的标准执行,南宁市定额标准比兴宁区的标准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2.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9.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8.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4.5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49.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3.9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49.1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2.38%。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0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0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00机要通信用车0.00辆、应急保障用车0.00辆、执法执勤用车12.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00辆、其他用车0.00辆;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0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自评情况

我部门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组织对2023年度24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206.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7.94%。

(1)经我部门对照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

17个项目自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70.83%;2分项目自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8.33%;5个项目自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20.83。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如全年经费支出,在编制绩效指标时,无法预估执行中追加的数;二是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到位。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三是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精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四是个别项目预算执行率不高,特别是涉及业务装备采购的资金,预算执行率较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财务人员审核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三是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涉及支出进度较慢的部门进行督促。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法院审判事务辅助及归档案卷数字化服务费项目自评得分为9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3.40万元,执行数为170万元,完成预算的64.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支付当年审判事务辅助及归档案卷数字化服务费,使无纸化办公办案得以有序开展。二是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执行数未达到90%;下一步改进措施:监督审判事务辅助及归档案卷数字化服务有序开展,加快预算执行数。

(3)组织对本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我部门属于二层机构,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评价情况

未开展部门评价。

3.财政评价情况。

2023年度我部门无项目支出被列入财政评价范围。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南宁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差额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资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者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南宁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责任编辑:吴昊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