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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法治日报 | 从“心”出发,呵护“少年的你”
作者:林东婷 吴昊  发布时间:2024-08-05 08:48:03 打印 字号: | |


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是守“心”的工作。今年以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全面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审判改革,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以专业精神、法治力量、司法温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健全审判机制当好未成年人的“知心人”

要想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少年审判工作,撬动未成年人保护“大杠杆”,司法“支点”是什么?健全审判机制,是兴宁区法院的答案。

在兴宁区法院审理的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强奸案中,被告人黄某多次强行与未成年人覃某发生性关系。覃某在案发时年龄较小,且为熟人作案,直到2023年才勇敢报警。覃某身心遭到巨大创伤,患上抑郁症,无法正常上学。

“我们收到案件后马上和被害人进行沟通,介入心理疏导,要不然她以后的生活会很辛苦。”主办法官联合心理咨询师上门服务,用心用情解开覃某的心结,助其重返校园。后来,覃某经过努力,考上某职业技术学校,还致信主办法官,表达感谢以及对美好生活的期望。

法槌虽落,但对于少年法庭来说,判决并不是案件的终点。“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是基础,更重要的是如何让每起案件中的未成年受害人走出阴霾。”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工作负责人黄雅静表示。

法律有尺度,守护有温度。兴宁区法院为少年审判选配业务能力强、社会阅历丰富、表达能力好、具备社会心理学知识的审判人员,引入心理咨询师、少年司法社工组成专业化审判团队。

与此同时,该院创新跟踪回访制度,常态化运行“133”工作机制,即确定一支由惜缘工作室、婚调委工作室的心理咨询师担任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员的回访团队,明确家事案件、涉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案件、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三类案件的回访重点,建立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回访工作办法、“一表一报告”、案件回访等三项工作制度,规范回访工作流程,确保案件审结后涉案未成年人仍能持续得到关注和保护,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重视家庭教育当好未成年人的“贴心人”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兴宁区法院少年审判法官钱红表示,未成年人由于身心尚未发育成熟,自控力差,如果第一粒扣子扣错了,其余的扣子也都会扣错。

“虽然你既要为家庭谋生计,又要独自抚养孩子很不容易,但孩子的日常教育不应忽视。”2022年1月,兴宁区法院向一起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发出首份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履行好家庭教育主体责任,依法抚养未成年子女。

未成年被告人小王自幼父母离异,由其父亲王某抚养长大,而王某经常忙于工作,没有足够的时间陪伴小王,也不了解小王的需求和感受。此前,小王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因其系未成年人,不予执行行政拘留。不久,小王又因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被处以行政拘留13日。小王因涉嫌盗窃罪被逮捕并被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再次盗窃,后被兴宁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仅仅送达家庭教育令是不够的,如何确保家庭教育令得到切实有效执行才是重中之重。”主办法官考虑到王某的具体情况,邀请检察官、心理咨询师等共同对王某进行说教。经教育,王某对自己的错误有了充分认识,并表示今后一定积极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多关注小王的成长,教育好小王。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兴宁区法院挂牌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创建一支由2名员额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4名心理咨询师的团队,负责常态化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创新家庭教育跟踪回访制度,随案发放《给家长的一封信》,并且制作家长手册,内容涵盖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法条内容和相关案例,进一步提升辖区家长教育能力。

打造普法品牌当好未成年人的“引路人”

做好“守护者”,当好“引路人”。兴宁区法院以专业化的法律素养和接地气的工作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普惠精准的司法服务,将法治触角延伸到社会治理最末端。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模拟法庭正式开庭。今年5月27日,兴宁区法院邀请南宁市秀田小学40余名孩子和家长走进法院参加“与法同行从兴出发”系列普法活动。

活动中,孩子们分别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书记员、法警等角色,沉浸式体验法庭审判过程。

“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办?”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以问答方式与孩子们互动,并有针对性地进行释法普法。

从细微处着眼,精细设计普法环节,精心安排普法内容,让“大水漫灌”变为“精准滴灌”。一直以来,兴宁区法院不断加大法治教育力度,让“法治之花”在未成年人心中绽放。

依托校内校外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法院家事少年审判中心,兴宁区法院打造“法治引路人”项目和“与法同行从兴出发”系列普法品牌,定期面向中小学生及家长开展法院开放日活动;在家事少年审判中心设立青春课堂和家长课堂,强化亲职教育,引导家长理性处理子女教育问题;走进学校开设青春课堂、法治讲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法治意识,营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

记者:林东婷

通讯员:吴昊

内容来源:广西法治日报7月26日A4版

 


 
来源:广西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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