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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平安校园,对校园欺凌说“不”

作者:蓝新程 杨炜玮  发布时间:2024-05-23 08:17:16 打印 字号: | |


“面对校园欺凌,我们要怎么做?大家复习一下‘三不三要口诀’

“一不做欺凌者,二不做被欺凌者,三不做旁观者,一要于发声二要及时求助,三要爱护同学

这是南宁市虹桥小学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欢快场景。为了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校园欺凌、校园暴力的发生,切实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5月20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到福受邀来到南宁市虹桥小学开展“拒绝校园欺凌,守护平安校园”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李到福法官通过动画视频、问答互动等有趣活泼的形式,使用通俗易通的语言向师生们介绍了预防校园欺凌相关知识。针对小学生心智不成熟明辨善恶是非能力不够强的情况,李到福法官还结合案例重点讲解分析了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如何预防、面对校园欺凌怎么办等问题希望同学们从自身做起,遵守学生行为准则,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正确认识校园欺凌的危害性,不做欺凌者,不做被欺凌者,也不要做旁观者,防微杜渐,敬畏法律,争当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好儿童。

通过此次法治宣传活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今后要多学习法律知识,遵纪守法,坚决不做校园欺凌的“施暴者”,努力成为平安校园的“建设者”和“守护者”。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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