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快来,他们要抢东西走了。”5月7日上午,兴宁区法院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紧急线索,称被执行人趁夜色悄悄转移名下财产,企图逃避法律制裁。这一行为若得逞,将给申请人带来不可估量的重大损失。接到这一消息后,执行法官立即带法警火速前往现场进行查封。
该案是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广西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南宁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承租了申请人的一栋大楼10层至16层用于酒店经营,后广西某投资有限公司、南宁某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因拖欠租金被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也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申请人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采取了一系列逃避执行的行为,其中包括转移财产。
当天,执行干警到达现场时,发现已经有少量财产在法院干警赶到前运走,房间内也散落着已经被拆除的空调、电视等尚未运走的设备。执行干警立即封锁现场,在确认财产信息无误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进行了查封,并详细记录了查封过程,最终现场成功查封46台空调、111张床、77台电视等一批动产。
这次迅速出击查封被执行人财产的行动,不仅及时阻止了被执行人转移财产的行为,也有效地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对兴宁区法院高效执行表示衷心的感谢。表示法院的这次行动让他们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让他们对法院的工作充满了信心。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对已查封控制的空调、电视等动产进行评估拍卖,将拍卖所得用于清偿本案债务,保障申请执行人债权的实现,另一方面也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追索被转移财产,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违法行为。同时,也提醒广大被执行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