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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兴宁区法院2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发布时间:2024-04-22 08:27:22 打印 字号: | |

喜报!兴宁区法院2个集体1名个人荣获自治区高院通报表扬


日前,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发布通报 对在司法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0个集体、30名个人和在“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20个先进集体、30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其中,兴宁区法院2个集体和1名个人榜上有名。

全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先进集体名单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

 

“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先进个人名单

刘慧玲(女)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五塘人民法庭负责人、一级法官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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