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发!”12月13日19时许,一辆辆警车载着执行干警迅速驶向了夜色深处,兴宁区法院“夜间攻坚”行动正式拉开序幕。
为了不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全力以赴打好全年收官战,针对正常工作时间查人找物难等问题,兴宁区法院专门部署开展不定期的夜间执行攻坚行动,对平时行踪不定、拒不履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主动出击。
申请人某文化公司与被执行人孙某、孔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孙某与孔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孙某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且有工程款尚不积极收取,导致申请执行人权益未能得到有效保障。在多次做工作均无效的情况下, 鉴于前几次白天“扑空”的情况,执行法官决定于当晚到孙某租住屋子内将其拘传回法院。到法院后,孙某仍没有任何履行义务的意愿,表示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果断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申请人苏某与被执行人洪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执行法官多次传唤洪某到法院履行义务其均不履行也不主动配合。行动当晚,执行法官再次依法传唤洪某来到法院,在最后督促洪某主动履行或做子女工作代偿无效后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当晚行动持续至23时,执行干警牢固树立善意文明理念,勠力同心,担当作为,灵活运用释法说理、耐心劝诫、拘传等强制措施,共拘传被执行人4人,拘留2人,促成和解1件,到位标的20万元。在履行职责的同时,执行干警有效避免影响群众晚间正常生活作息,全程保持专业与文明,既让被执行人充分感受到法院执行工作的威慑力,也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院坚持为民司法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