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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3-11-02 17:06:03 打印 字号: | |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行使审判权,审判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同时,协助兴宁区政府完成需要我院完成的各项工作。辖区兴宁区位于南宁市的中心,并向南宁市东北方向延伸,辖区面积751平方公里。

二、机构设置

本院内设12个机构,包括政治部(机关党委)、综合办公室、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一庭、民事审判二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司法警察大队、五塘镇人民法庭和昆仑镇人民法庭


第二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金额

栏次


1

栏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4689.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1.5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0.00

二、外交支出

33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4

0.00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3849.49

五、事业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6

0.00

六、经营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0.00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0.00

八、其他收入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421.00


9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24.64


10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0.00


11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0.00


12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0.00


13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0.00


14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0.00


15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0.00


16

0.00

十六、金融支出

47

0.00


17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0.00


18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0.00


19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94.44


20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0.00


21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0.00


22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0.00


23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0.00


24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0.00


25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0.00


26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4689.85

本年支出合计

58

4691.07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0.00

结余分配

59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22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0.00


30

0.00


61

0.00

总计

31

4691.07

总计

62

4691.07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2.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表二:收入决算表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4689.85

4689.8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

1.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50

1.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

1.5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848.27

3848.27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3843.92

3843.92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014.45

2014.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48.54

748.54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43.63

43.63

0.00

0.00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37.30

1037.30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4.35

0.00

0.00

0.00

0.00

0.0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4.3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0

42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1.00

421.00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9.14

39.14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7.85

7.85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7.96

247.96

0.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6.05

126.05

0.00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4.64

224.6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4.64

224.64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9.59

109.59

0.00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05

115.05

0.00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表三:支出决算表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4691.07

2559.77

2131.3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

0.00

1.50

0.00

0.00

0.0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50

0.00

1.50

0.00

0.00

0.0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

0.00

1.50

0.00

0.00

0.0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849.49

1719.69

2129.80

0.00

0.00

0.00

20405

法院

3845.14

1719.69

2125.45

0.00

0.00

0.00

2040501

  行政运行

2014.45

1719.69

294.76

0.00

0.00

0.00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49.76

0.00

749.76

0.00

0.00

0.00

2040506

  “两庭”建设

43.63

0.00

43.63

0.00

0.00

0.00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37.30

0.00

1037.30

0.00

0.00

0.0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0.00

4.35

0.00

0.00

0.00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0.00

4.35

0.00

0.00

0.00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0

421.00

0.00

0.00

0.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1.00

421.00

0.00

0.00

0.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9.14

39.14

0.00

0.00

0.00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7.85

7.85

0.00

0.00

0.00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7.96

247.96

0.00

0.00

0.00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6.05

126.05

0.00

0.00

0.00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4.64

224.64

0.00

0.00

0.00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4.64

224.64

0.00

0.00

0.00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9.59

109.59

0.00

0.00

0.00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05

115.05

0.00

0.00

0.00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94.44

194.44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目

行次

金额

项目

行次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次


1

栏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4689.8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1.50

1.50

0.00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4

0.00

0.00

0.00

0.00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0.00

三、国防支出

35

0.00

0.00

0.00

0.00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3849.49

3849.49

0.00

0.00


5

0.00

五、教育支出

37

0.00

0.00

0.00

0.00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0.00

0.00

0.00

0.00


7

0.00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0.00

0.00

0.00

0.00


8

0.00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421.00

421.00

0.00

0.00


9

0.00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24.64

224.64

0.00

0.00


10

0.0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0.00

0.00

0.00

0.00


11

0.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0.00

0.00

0.00

0.00


12

0.00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0.00

0.00

0.00

0.00


13

0.0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0.00

0.00

0.00

0.00


14

0.00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0.00

0.00

0.00

0.00


15

0.00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0.00

0.00

0.00

0.00


16

0.00

十六、金融支出

48

0.00

0.00

0.00

0.00


17

0.00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0.00

0.00

0.00

0.00


18

0.00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0.00

0.00

0.00

0.00


19

0.00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94.44

194.44

0.00

0.00


20

0.0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0.00

0.00

0.00

0.00


21

0.00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0.00

0.00

0.00

0.00


22

0.00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0.00

0.00

0.00

0.00


23

0.00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0.00

0.00

0.00

0.00


24

0.00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0.00

0.00

0.00

0.00


25

0.00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0.00

0.00

0.00

0.00


26

0.00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0.00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7

4689.85

本年支出合计

59

4691.07

4691.07

0.00

0.0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1.22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0.00

0.00

0.00

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1.22


61

0.00

0.00

0.00

0.00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0.00


62

0.00

0.00

0.00

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0.00


63

0.00

0.00

0.00

0.00

总计

32

4691.07

总计

64

4691.07

4691.07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4691.07

2559.77

2131.3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50

0.00

1.50

20136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1.50

0.00

1.50

20136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0

0.00

1.5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3849.49

1719.69

2129.80

20405

法院

3845.14

1719.69

2125.45

2040501

  行政运行

2014.45

1719.69

294.76

20405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749.76

0.00

749.76

2040506

  “两庭”建设

43.63

0.00

43.63

2040599

  其他法院支出

1037.30

0.00

1037.30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0.00

4.35

20499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4.35

0.00

4.35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21.00

421.00

0.00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421.00

421.00

0.0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39.14

39.14

0.00

2080502

  事业单位离退休

7.85

7.85

0.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47.96

247.96

0.00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6.05

126.05

0.00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24.64

224.64

0.00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24.64

224.64

0.00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09.59

109.59

0.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115.05

115.05

0.00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94.44

194.44

0.00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94.44

194.44

0.00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94.44

194.44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公开06表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决算数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332.46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79.85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0.00

30101

  基本工资

312.04

30201

  办公费

13.49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102

  津贴补贴

350.29

30202

  印刷费

0.00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103

  奖金

826.72

30203

  咨询费

0.00

310

资本性支出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40.8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5

  水费

2.2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7.96

30206

  电费

27.06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126.05

30207

  邮电费

18.85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09.59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109.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5.08

30211

  差旅费

1.0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13

  住房公积金

194.44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14

  医疗费

6.06

30213

  维修(护)费

4.4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4.44

30214

  租赁费

0.00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45

30215

  会议费

0.23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6

  培训费

1.48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2

  退休费

18.76

30217

  公务接待费

0.49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26

  劳务费

0.21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07

  医疗费补助

28.23

30227

  委托业务费

0.00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00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46

30229

  福利费

5.56

39909

  经常性赠与

0.00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7.40

39910

  资本性赠与

0.00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59.92

39999

  其他支出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0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0.00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7.56



0.00

人员经费合计


2379.92

公用经费合计


0.00



179.85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

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合计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本表无数据。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


部门: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金额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45.50

0.00

43.00

15.60

27.40

2.50

43.49

0.00

43.00

15.60

27.40

0.49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第三部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691.0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689.8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4267.71万元,增加423.36万元,增长9.9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89.85万元,为兴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4118.55万元,增加571.30万元,增长13.87%,主要原因:部门专项安排的金额较2021年度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兴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兴宁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为上级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上级补助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5.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事业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6.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经营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8.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其他收入,与上年保持持平。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为:本年度无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与上年保持持平。

10.年初结转和结余1.22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149.17万元减少147.95万元,下降99.18%,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启用预算一体化系统,会计核算方式改变,只有实际支出才发生财政预算收入,故结转减少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691.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4691.0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4267.71万元增加423.36万元增长9.9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司法救助金开支,较2021年决算4.90万元减少3.40万元,下降69.39%,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金金额较2021年减少。

2.公共安全支出(类)3849.4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正常运行、审判工作正常开展的支出以及物资装备建设的支出。具体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两庭”建设、其他法院支出及其他公共安全支出5个项级支出科目,较2021年决算3237.86万元增加611.63万元,增长18.89%,主要原因是:2022年项目支出的金额较2021年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21.00万元,主要用于我院按国家规定缴纳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发放给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费。包括行政单位离退休、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个项级支出科目。2021年决算570.87万元减少149.87万元,下降26.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涉及到干警养老保险2017-2021年的补缴,而2022年不存在跨年度补缴的情况。

4.卫生健康支出(类)224.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包括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个项级支出科目。2021年决算221.59万元增加3.05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及行政单位基本医疗支出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194.44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2021年决算231.28万元减少36.84万元,下降15.93%主要原因是:2021年决算数包含了聘用人员公积金,而2022年决算数未包含。

9.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决算0.00万元增加0.00万元,增长0%

10.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决算1.22万元减少1.2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没有年末结转和结余金额。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91.07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4266.49万元,增加424.58万元,增长9.95%。其中:基本支出2559.77万元,项目支出2131.30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31万元,支出决算为469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6.58%。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增加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的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268.35万元,支出决算为201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81%。主要用于在职在编干警、聘用干警的工资、五险一金的支出,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根据兴宁区本级财政会计核算管理相关规定,将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项目共749.87万元资金来源及核算方式进行调整,不列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同时,从2022年9月开始,因财物统一管理,我院在职在编干警工资及交通补贴由市财政局通过中院统一发放,不列入兴宁区财政拨款收入。而年初预算安排有在职在编工资及交通补贴、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这些预算资金,导致完成率为88.81%。

(3)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74.15万元,支出决算为749.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0.53%。主要用于集约送达辅助外包事务购买、语音识别系统服务购置、物业服务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追加经费。

(4)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两庭”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五塘法庭建设,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上级下拨2022年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用于五塘昆仑法庭建设。

(5)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其他法院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7.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邮政专递费、电子卷宗同步生成、法院专网光纤升级改造项目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2022年下拨中央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经费、装备经费以及年中预算调整追加经费。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大案要案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政法委拨入扫黑除恶专项经费、大案要案补助经费等。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24万元,支出决算为39.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独生子女费用等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增加。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预算执行中追加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31.1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是根据社保系统上我院应交纳金额进行核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15.58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06%。主要用于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机关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是根据社保系统上我院应交纳金额进行核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2.46万元,支出决算为10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3%。主要用于单位医疗保险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行政单位医疗支出是根据医保系统上我院应交纳金额进行核缴。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09.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5%。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是根据社保系统上我院应交纳金额进行核缴。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9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项目,形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59.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2379.92万元,公用经费支出179.85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332.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5%,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根据兴宁区本级财政会计核算管理相关规定,将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项目共749.87万元资金来源及核算方式进行调整,不列入财政拨款预算收入。同时,从2022年9月开始,因财物统一管理,我院在职在编干警工资由市财政局通过中院统一发放,不列入兴宁区财政拨款收入。而年初预算安排有在职在编工资及交通补贴、聘用人员工资、五险一金这些预算资金

其中:基本工资312.04万元,津贴补贴350.29万元,奖金826.72万元,伙食补助40.8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7.9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6.0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9.5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09.0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08万元,住房公积金194.44万元,医疗费6.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44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1%,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

①2022年预算安排有工会经费28.04万元,该经费并未在本部门决算中体现;

②预算中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40.8万元决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核算;

③预算中在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安排有在职在编交通补贴预算,2022年9月开始,因财物统管,我院交通补贴由市本级财政拨付后通过中院发放,不列入2022年我院部门决算。

④因财政资金紧张,全部预算经费未能批复使用。

其中:办公费13.49万元,水费2.20万元,电费27.06万元,邮电费18.85万元,差旅费1.00万元,维修(护)费4.40万元,会议费0.23万元,培训费1.48万元,公务接待费0.49万元,劳务费0.21万元,福利费5.5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4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9.9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7.56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29%,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增加。

其中:退休费18.76万元,医疗费补助28.23万元,奖励金0.46万元。

(4)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有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也并未有决算支出,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5)资本性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有资本性支出,也并未有决算支出,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6)其他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形成预决算差异原因是:年初未安排有其他支出,也并未有决算支出,预决算不存在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段落无表述。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故本段落无表述。

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5.45%,比2021减少15.08万元,下降25.75%,原因是2021年购买囚车一辆,2022年购买公务用车一辆,但金额较囚车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3.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2021增加0.00万元,增长0%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0(局、办、镇)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5.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比2021年减少17.27万元,下降52.54%主要原因是购置了一辆新能源公务用车,较2021年购买囚车的金额低。购置了1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外出办案执行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7.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2021年增加1.80万元,增长7.03%,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实有数量较上一年增加1辆。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全年使用车辆16辆,其中2辆在2022年12月报废,全年运行费支出27.40万元,平均每辆1.7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比2021增加0.39万元,增长390.0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增加。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人次53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18.87万元,下降39.79%,原因是:

1.2022年预算安排有工会经费28.04万元,该经费并未在本部门决算中体现;

2.预算中机关事业单位伙食补助40.8万元决算在工资福利支出中核算;

3.2022年9月开始,因财物统管,我院工资及交通补贴由市本级财政拨付后通过中院发放,不列入2022年我院部门决算。

4.因财政资金紧张,全部预算经费未能批复使用。

2021年决算数减少68.14万元,下降27.48%。原因是:

1.交通补贴比2021年决算数减少22.6万元,因为2022年9月开始,因财物统管,我院交通补贴由市本级财政拨付后通过中院发放,不列入2022年我院部门决算。

2.因财政资金紧张,全部预算经费未能批复使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7.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7.3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5.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04.5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5.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全年使用车辆16辆,其中2辆在2022年12月报废,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2022年共开展预算项目自评31个,共涉及资金3270.19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本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99.12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整体支出自评得分93.64分,预算执行情况、全年受理各类案件数、司法救助人员数及金额、全年结案率、全年超期未结案件数、非税收入上缴数、社会效益、人民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我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总体情况

对全院31个项目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全年项目支出预算数为3270.19万元,执行数为2519.91万元,完成预算的77.06%。其中,自评为“一等”的项目28个,自评为“二等”的项目1个,自评为“三等”的项目1个,自评为“四等”的项目1个。

自评为“三等”的项目为“2022年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得分74.61分,原因是2022年受财力影响,业务经费使用受限制。同时,2022年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装备资金未支付。

自评为“四等”的项目为“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项目,自评得分20分,原因是安排有预算,但是用款计划未能审批,未能支出。

2)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指标和标准设计不规范。如全年经费支出,在编制绩效指标时,无法预估执行中追加的数

评价结果的应用不到位。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做得不够,往往是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后束之高阁,对绩效评价结果不重视。

预算编制仍需进一步精确细化。随着财务工作日益精细化,各项资金需要完全按照所下指标用途分类来使用,我院目前还需要进一步对预算编制进行细化,加强对资金使用的前瞻性预估。

3)下一步改进措施

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提升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内部财务人员审核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4)个别金额支出较大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院“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项目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92.29万元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2.29万元,执行数为92.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2022年度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名称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项目编码

450102213000000000716

项目实施单位

326001-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主管部门

326-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资金来源

年初预算数

年中预算调整数

调整后预算数

实际支出数

预算执行率(%)

合计

101

-8.71

92.29

92.29

100.00%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其中: 上级

0.0

0.0

0.0

0.0

0

      本级

101.0

-8.71

92.29

92.29

100

政府性基金

 ——

0.0

0.0

0.0

0.0

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

0.0

0.0

0.0

0.0

0

      其他资金

 ——

0.0

0.0

0.0

0.0

0

财政拨款预算调整率(%)

-8.62%

调整原因说明


项目概况(包括项目立项依据、可行性和必要性、支持范围、实施内容等)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物业服务

项目起始时间

2021

项目终止时间

2022

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年度绩效目标

维持审判楼日常运转

自评得分(满分100分)

100

预算执行(10分)

10.00

项目绩效目标衡量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值

分值

实际完成值

指标得分

完成情况简要描述

偏差原因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合同管理区域面积

≥8076.06平方米

20

8076.06

20

物业合同管理区域面积8076.06㎡


质量指标

提供服务内容

提供保洁、会务、保安、绿化、工程、报刊分发服务

10

达成预期指标

10

提供保洁、会务、保安、绿化、工程、报刊分发服务


时效指标

合同期内提供服务

按合同期内提供服务

10

达成预期指标

10

按合同期内提供服务


成本指标

物业费用

物业费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10

达成预期指标

10

物业费控制在年度预算内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的物业服务延续性

提供优秀的物业服务,使得法官专心于审判业务,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30

达成预期指标

30

提供优秀的物业服务,使得法官专心于审判业务,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

≥80%

10

80

10

服务对象满意度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兴宁区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兴宁区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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