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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生态日 | 兴宁区法院古关昆仑生态环境法庭走进乡村开展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守护古关绿水青山
作者:陆玕  发布时间:2023-08-17 17:42:01 打印 字号: | |

2023年8月15日,兴宁区法院古关昆仑生态环境法庭来到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八塘村坛昌坡那补山开展巡回审判,现场对一起涉及硅矿石加工产生的买卖合同纠纷进行公开审理。

审理中,主办法官对该案合同的履行是否符合《民法典》的规定的“绿色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进行审查。          

庭审结束后,该院干警还联合兴宁区生态环境局对当事人、旁听人员以及当地群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普法,针对群众共计释法答疑 17人次,发放传单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资料 218 份。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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