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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在2023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作经验交流发言
作者:曾海靖  发布时间:2023-04-17 10:42:08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下午,2023年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兴宁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作为代表以《构建专业化执行机制和联动共治格局,着力破解刑事涉财案件执行难困境》为主题,就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难作为法院工作短板之一,严重影响刑事裁判的权威性。为解决刑事财产刑“空判”问题,提高执行到位率,兴宁区法院持续推动刑事涉财案件执行工作改革创新。2022年以来,该院审结涉及财产性判项的案件389件,在案件生效前扣押到财产和被告人主动履行财产性判项案件182件,占比46.7%,刑事财产性判项执行到位金额1.7亿元。

一、积极探索立审执一体化,建立刑事涉财案件专业化执行机制。一是加强专业化团队建设,成立刑事涉财案件执行组,实现刑事涉财执行案件“专案专执”,着力提高刑事涉财执行案件的执结率、执行到位率。二是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制定刑事涉财执行案件工作流程图,优化裁判文书的财产性判项,规范处理各环节工作。并联合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的财物处置工作,确保案结物清。三是加强审执衔接机制建设。刑事案件立案后同步送达《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告知书》,宣判后送达判决书时,同步送达《履行财产性判项义务通知书》,刑事法官全程引导督促被告人主动履行财产性判项。

二、加强司法机关联动协作,构建政法一条龙的共治格局。一是强化党委的组织领导。在城区党委政法委的牵头下,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单位共同会签了《关于刑事案件财产处置衔接工作指引》,对政法各单位在刑事涉案财产处置工作的职责和分工作了明确要求,构建了政法各单位组织有力、分工有序、衔接顺畅的联动协作机制二是强化法院的指导职能。制定了涉案财物处置证据指引,公安机关、检察院按证据指引全面调查、收集涉案财产的证据。三是强化各部门的联动衔接。建立法检公侦诉捕财产查控衔接机制及刑事立案到执行阶段的全链条督促履行机制,最大化查控被告人财产并动员其积极履行。

三、创新执行方式方法,提高执行难源头治理成效。一是创新执源治理方式。引进刑事案件调解员,对可能存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进行调解。设立刑事财产刑处置协调员,在案件审理阶段及执行阶段全程参与案件财产刑的协调。二是创新财产处置方法。加强对涉案房产、理财账户等财产价值调查,及时固定理财账户价值,确保涉案财产处置价值最大化。三是创新执行宣传方式。通过开展网络拍卖直播看样活动,对涉案财物进行直播拍卖,提高网友关注度并最终拍卖成功。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强化刑事裁判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加强审执衔接和部门联动,坚持执源治理,着力提高刑事涉财执行案件的执行到位率,不断提升法院工作现代化水平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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