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至4月11日,兴宁区法院执行团队从南宁先后来到湖南省慈利县和湘阴县,行程达一千多公里。他们克服困难,连续作战,圆满完成了两起不同类型案件的执行任务,获得当事人好评。
第一件案件是一起涉林权拍卖类执行案件。虽然被执行人卢某一直在外地躲避执行,但其名下在湖南省慈利县境内的面积达5000多亩林地流转权利已被兴宁区法院保全查封,故申请执行人在完成财产保全之后申请法院拍卖上述林权。第二件案件是一起施工合同纠纷,要对被执行人任某名下位于湖南省湘阴县滨江大道附近小区的一处房产进行腾空。接到上述案件的申请任务后,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根据距离远近妥善安排行程,经过16个小时奔波来到湖南省慈利县,并连夜制定了次日执行工作方案。
第二天早上到达距离慈利县城50多公里的山林现场后,执行法官一行就在当地测绘人员和司法辅助拍卖工作人员的协助下,根据测绘图上对地图标记的16个定位点进行走位。当时现场气温达30度,执行法官经过近2个小时“苦战”,圆满完成勘验任务。此外,执行法官还赶往当地村委办公场所,与当地村支书对涉案土地目前权属情况进行了核查,了解被执行人卢某支付流转费情况,为后续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奠定了扎实基础。
完成勘测林地任务后,执行法官连夜赶往湘阴县。次日早上,执行法官在当地社区工作人员见证下,破锁进入被执行人任某位于湘阴县城区滨江大道附近的一处房产,详细核对房产面积、朝向、装饰残值等情况。接下来,执行法官将启动拍卖房产工作。
此外,执行法官还对另案被执行人的四个账户内的五万余元进行了划扣,累计执行到位50000余元。异地执行,时间紧、任务量大,需要执行法官克服更多困难完成任务。兴宁区法院执行团队通过精密策划、连续作战,快速处置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充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