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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兴宁区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23-02-10 08:17:23 打印 字号: | |


29日,在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南宁市兴宁区法院院长秦戈兵所作的《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人大代表高度认可,一致表决通过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工作报告充分肯定了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南宁市兴宁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十届区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快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南宁建设面向东盟开放合作国际化大都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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