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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兴宁区法院召开新任职人员宪法宣誓活动
作者:周学慧  发布时间:2023-02-08 08:34:12 打印 字号: | |

 

为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不断增强法院干警的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宪法宣誓的组织办法》的要求,2月7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法院举行新任职干部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现场,气氛庄严隆重。宪法宣誓仪式开始,全体与会人员肃立高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奏唱国歌之后,在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戈兵监誓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升云领誓,带领2022年3月以来新入额法官和新任命领导干部等18名人员,右手举拳,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

铿锵有力的誓词,诠释着履职尽责的担当,彰显着宪法最高权威,传递着全体宣誓人忠于宪法和法律的坚定信念,肩负起神圣法定职责使命,不负人民重托的决心。在宪法宣誓仪式的激励下,兴宁区法院全体干警,必将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以更高质量的司法服务为建设新时代壮美广西新篇章添砖加瓦。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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