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高院公布了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评选结果,兴宁区法院被评为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三届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单位,有7篇论文分别荣获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
我院获奖的二等奖论文1篇:
1.黄华莹、黄程素撰写的《法秩序统一视野下拐卖儿童罪赔偿诉讼的“刑民并行”模式——基于刑事被害人制度的检视》
我院获奖的三等奖论文2篇:
1.罗欧阳撰写的《执行领域私力救济行为司法认定的规则拟制与程序设定——以民法典第1177条的执行适用为视角》
2.闻静撰写的《统一大市场下的执行分配利益衡量运行路径与重塑——以执行首封制度为视角》
我院获奖的优秀奖论文4篇:
1.曹畅作为共同作者之一参与撰写的《审判辅助事务“流水线”运行研究——以G省的司法实践为视角》
2.秦振炜撰写的《从“眼前”到“长远”:基层法院聘用制人员队伍交流培养的路径选择与优化》
3.朱力克撰写的《冲破“民刑交叉”困锁:民事诉讼中涉嫌刑事犯罪的民刑程序衔接问题研究》
4.钱红撰写的《我国现行法域外适用规则中的管辖连接点》
据悉,此次讨论会共收到参评论文709篇,经过初选、初评、复评、复核、集中修改、定评等环节,最终评出获奖论文184篇,优秀组织奖单位15个。兴宁区法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和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全院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