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2022)桂0102执3312号案件中,因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提出悬偿执行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5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傅成昆
傅成昆,男,1991年8月16日出生,汉族
公民身份号码:452122199108160015
住址:南宁市西乡塘区龙腾路89号台湾街宜兰湾小区4栋A单元4A2903号
执行标的:7万元本金及利息。
凡有关人员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真实有效,且本院未掌握的线索而使得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执行人将给予执行到位金额10%(含税费)的奖励。
注:下列财产或财产线索不属于奖励范围:1.属于人民法院已经掌握的;2.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或被执行人已申报的,人民法院或者其他机关正在查封扣押的财产范围的。
悬赏期限:案件执行完毕之前。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不同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则奖励第一个举报人。
二O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