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兴宁区法院召开2022年度工作总结暨表彰大会,总结回顾过去一年全院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并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秦戈兵出席会议并讲话,全体干警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升云主持。
会上,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婷宣读有关表彰决定。随后,院领导向获得2022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党支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司法研究工作以及新闻宣传、新媒体建设、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颁发荣誉证书。2个先进集体以及4名先进个人代表还在会上分别就2022年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经验进行了介绍。
最后,秦戈兵院长从深化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促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良性循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等七个方面对2022年兴宁区法院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
秦戈兵院长指出,2022年兴宁区法院狠抓审判、执行要务,坚持稳中求进,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6181件,同比上升1.76%;审结、执结23728件,同比上升8%;结案率90.63%,同比上升5.23%;未结案件2453件,同比下降34.71%。员额法官人均受理524件,结案475件,同比分别增加23件和7件。全年共有1个集体4人次获国家级表彰、5个集体9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10个集体25人次获市级表彰和兴宁区级表彰。
秦戈兵院长还对2023年全院工作提出了要求:一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辖区和谐稳定;三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助力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要以提升质效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五要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六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锻造法院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