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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两篇案例入选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
作者:袁莹莹  发布时间:2022-09-20 18:18: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广西家事审判改革暨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在南宁召开,通报广西家事审判改革典型案例和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方面典型案例。兴宁区法院《“法院+检察院+心理咨询师”合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陷困境 多方联动解困局》两篇案例被选入自治区高院当日发布的广西法院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益典型案例。

在《“法院+检察院+心理咨询师”合力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案例中,法院联合检察院和心理咨询师举办“家长课堂”,形成三位一体“1+1+1”的模式,从不同层面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指导,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陷困境 多方联动解困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南宁市审结的首例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也是兴宁区法院首次引入社工团队针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进行社会关护的案件。

近年来,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权益,联合多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切实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同时,深化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改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婚姻家庭稳定及保护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及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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