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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夜腾房!兴宁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
作者:罗欧阳  发布时间:2022-08-25 19:10:37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来到南宁市青秀区中缅路某小区对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开展强制执行。

在申请人广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与冼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中,根据已经生效的判决,冼某应停止对该房屋的占有、使用,并将该房屋返还给广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虽然该案的案涉房产已经依生效判决过户到申请人广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但被执行人冼某却以各种理由拒不搬离。为此,执行法官决定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

当天,执行法官打开房门后,立即表明来意,并出示本案生效判决和执行裁定书,发现里面居住的不是被执行人冼某,而是其亲属。原来,冼某曾告诉他们,其与申请人广西某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的纠纷已经结束并胜诉,他们可以继续在该房屋内居住。考虑到房屋内放置有较多贵重红木家具、装饰物件,本着善意文明的理念,执行法官协调申请人为其主动配合腾房提供了搬运工人、场地和车辆,申请人也减免了被执行人冼某部分拖欠物业管理的费用,希望他们能主动搬离。见现场已经被法警控制,且执行法官有理有据、善意文明,其亲属同意主动配合法院腾房。

于是,从当天晚上七点到凌晨一点,执行法官与法警协作配合,对贵重物品和个人专属用品一一清点造册、拍照存留,最终完成腾空工作。当执行法官将腾空的房屋交付给申请人时,他们对法院“执行不留夜”表示感谢。

这是兴宁区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的缩影。面对突发情形多有、现场处置样态多变的腾房工作,兴宁区法院坚持以最快速度、最大力度维护申请合法权益的同时,坚持最合理的解决方案,从而实现和谐稳定的最优执行效果。


 

责任编辑:青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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