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兴宁区法院执行局陈延光、罗欧阳法官分别收到了一份特殊的“礼物”,广西某投资公司代表送来印有“高效尽责、司法为民”的锦旗,感谢两位执行法官在企业困难之际快速执行得款100余万元,缓解了企业发展的燃眉之急。
2018年8月,广西某投资公司与某建设公司签订《钢材购销合同》用于建设南宁某产业园工程,广西某投资公司按要求供应钢材后,某建设公司却未履行支付义务,广西某投资公司无奈于2021年9月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钢材货款及违约金1600多万元,经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生效,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广西某投资公司于2022年5月向兴宁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官陈述了公司生产经营面临的困难,疫情之下很多货款收不回来,公司发展举步维艰,急需尽快执行到位维持企业日常运转。听取了企业的诉求之后,执行法官迅速到广西某建设公司住所地实地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表示,该公司经营状况也很困难,请求不要查封公司的办公场所,给予公司发展的一线生机。被执行人愿意部分履行,由法院先行划拨公司账户存款100万元。剩余债务希望与申请执行人通过“以房抵债”的方式抵销债务。经过法院居中做协调工作,申请执行人也表示会认真考虑被执行人提出的以在建工程预售的房产抵销债务的方案,真正实现双赢的目的。
收到法院支付的100多万执行款项,申请执行人非常激动,立刻制作了锦旗,表达对法院和法官高效司法为民的感激。
一直以来,兴宁区法院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国家有关部门助企舒困的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度过疫情寒冬。一方面通过司法服务职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贯彻善意文明谦抑的执行理念,放水养鱼,给予市场主体恢复发展的机会。申请执行人赠送的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法院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所付出的辛劳与汗水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