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冒充人民警察以帮忙办理失业养老保险诈骗多人财物被判刑。近日,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涉养老诈骗案件。被告人阮某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与前罪犯诈骗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阮某祥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87400元。
被告人阮某祥原先是某二手车行的保安,2018年9月开始,阮某祥冒充人民警察以找关系帮忙办理下岗失业养老保险金为由骗取他人的信任,在收取他人给付的“关系费”“辛苦费”后,为打消他人的疑虑,阮某祥每月向被害人名下的账户转款800元所谓的“失业金”。截至案发阮某祥共骗取甘某、李某等六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87400元,并将钱款挥霍一空。
法院认为,被告人阮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合并之前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结合被告人阮某祥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性,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我们在办理失业养老保险业务时,应当到政府相关部门咨询了解,忌莫轻信他人所谓“走后门”“找关系”就能轻松办理,还能收取额外“好处”。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朋友,面对形形色色的骗术,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能随意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真正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养老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