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点星火,可毁百年林,千亩树”,烧荒不仅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还会因一个处理不慎,便会风助火势,火借风威,迅速引燃周边杂草,造成森林火灾,“引火上身”,酿成惨痛的教训。近日,兴宁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因烧荒引起火灾的失火案件,被告人方某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给干活的农民们敲响了警钟。
2020年2月23日下午16时30分许,被告人方某到其自家的菜地干农活,因菜地旁的杂草影响种菜,方某使用打火机将杂草点燃,后因大风导致火势蔓延,造成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总面积为9.42公顷,其中过火林地面积为5.99公顷,过火非林地面积为3.43公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方某过失引发火灾,造成过火面积为9.42公顷,过火林地面积为5.99公顷,其行为已经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的规定,构成失火罪。案发后方某某主动投案,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依法从轻处罚,对其适用缓刑不会对社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故作出上述判决。
当进入播耕阶段时,很多农户都会到自家耕地上烧荒为耕种做准备,但不正确使用火源、违规烧荒容易引发山林火灾。所以,提醒广大群众,特别在农忙时节,一定要牢记防火安全知识,要从我做起,野外用火谨慎,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巨大,构成失火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一、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而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第二款规定: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平时用火时应该注意些什么呢?
1.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要烧荒、推烧。
2.不要在林区吸烟,不要在乘车时向外扔烟头。山林中遍地枯枝落叶,一点火星就可能引起火灾,因此切记不要随地丢弃烟头火种。
3.成年人要监管和照看好小孩,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4.发现人力无法控制大火时,不要慌张,可不能盲目逃离现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同事拨打森林火警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