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昆仑镇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坚定践行宪法精神,以法治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结合今年民法典宣传月的主题“民法典进农村”,以及昆仑镇当前发展阶段的实践需要,5月26日下午,兴宁区法院昆仑法庭党支部与民事审判一庭党支部联合昆仑镇人大,开展了昆仑镇第四届人大代表学习《宪法》培训班。培训班由昆仑镇人大副主席潘耀均主持,昆仑镇人大主席李宗霆,昆仑法庭党支部书记、庭长陈龙江,民一庭党支部书记、庭长林莉与43名镇人大代表进行了题为“走好乡村绿色发展路”的交流学习。
活动中,首先由陈龙江庭长为人大代表们授课。陈龙江庭长从宪法中关于环境保护的规定作为切入点,阐述了“保护环境”这一基本国策重大意义,并从全局性、长期性、决定性三个方面讲解了我国为什么要将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同时,还结合《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中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责任的内容,挑选了典型的环境侵权案例与代表们展开了热烈讨论,并从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以及种养殖污染防治等方面提出乡村环境保护的措施和建议。
在交流解答环节,代表们积极踊跃发言,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山林纠纷、土地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提出咨询,林莉庭长与陈龙江庭长对各位代表的问题条分缕析、耐心解答。学习活动中,昆仑法庭党支部、民一庭党支部还向在场人大代表发放了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宣传手册1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