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周五下午六点十五分,正当结束一周紧张的工作准备回家时,兴宁区法院执行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詹某某发来的微信视频线索,发现被执行人马某在其新租住所。获悉该消息后,执行法官毫不迟疑当即前往被执行人家中,成功将被执行人马某予以控制。
该案中,被执行人马某向申请执行人詹某借款14多万元,但经申请执行人多次电话、微信联系后仍拒绝还款。申请人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进入到执行程序。执行案件立案受理以来,被执行人马某就开始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居住地址一换再换。当执行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后立即开启“周五晚执行档”,终于在被执行人马某家中将其堵住。
当天,执行法官向其现场宣读搜查令、开启“地毯式”搜查。此时,被执行人马某已经是一脸错愕于法院干警休息时间突然出现。当执行法官观察到马某在被告知要搜查,态度已没有那么强硬之后,认为此时正是督促其履行义务的好时机,于是耐心细致地劝导马某,向其释明法理,说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的后果。同时了解到被执行人马某近期确因疫情原因暂时失业在家,经执行法官现场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协调,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即表示将在下周二履行部分执行款,剩余执行款也做了详细的还款计划。4月19日下午,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以现金形式履行了上周五承诺的9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