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以“四个着力”为抓手,采取诉源治理稳案件、均衡结案稳进度、改革创新提质效、监督管理保效果四项措施,狠抓执法办案,2022年第一季度审判质效各项指标均稳步提升,取得“开门红”。截止3月31日,该院新收各类案件5325件,结案5015件,案件结收比94.18%,同比上升51.34个百分点,位居全市第1位,一审服判息诉率等多项指标均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该院的主要做法是:
一、着力稳案件,加强源头治理防止纠纷成讼。主动参与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以“十里花卉长廊生态旅游保护”“‘老南宁三街两巷’历史文化保护”“朝阳智慧商圈消费者权益”等11个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中心为平台,全院47名员额法官成立六支服务队实行“一村(社区)一法官”,覆盖全辖区38个行政村和37个社区,通过微信工作群指导、参与矛盾纠纷化解。
同时,针对纠纷较多的案件类型,该院积极探索类案专业调解,在诉讼服务中心引入族老、心理咨询协会、婚调委、工会、金融纠纷联合会、商会等8个调解组织和43名特邀调解员驻点开展诉前调解。截止3月31日,11个联合调解中心和驻村法官共参与调解案件105件次,源头化解了46件案件;第三方特邀调解员诉前调解851件,成功570件,成功率为66.98%;民事一审新收案件同比下降35.16%,下降幅度位居全市第1位,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了1098件案件进入诉讼。
二、着力稳进度,加强审判态势分析强化均衡结案。该院在春节假期结束后第一天便将全年均衡结案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每一个业务庭,并多次召开院务会和审判态势分析会,对审判执行工作运行态势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应对措施。
审管办每周跟踪通报各业务庭、各法官的案件审结情况,院庭长则不定期进行督办约谈,形成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亲自抓、庭长认真管、审管办及时督、法官严落实的工作格局。将均衡结案压力层层传导、层层压实,使全体法官从思想上提高全年均衡结案意识。今年第一季度,该院结案效率提升明显,1月份该院案件结收比68.17%,同比提升40.46%,至3月31日,案件结收比已达到94.18%,同比上升51.34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26.87个百分点。
三、着力提质效,加强审判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助推效能提升。一是持续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第一季度,只占全院法官23%的速裁法官共分流案件1711件,占全院应分流民事案件70%,实现了以少量法官审结多数案件的目标。
二是充分发挥制度效能,大力推进小额诉讼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力度,促进一次性解决纠纷和当事人服判息诉。第一季度,该院刑事民事简易程序适用率82.1%,同比上升18.31个百分点;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25.22%,同比上升14.29百分点;一审服判息诉率79.82%,同比上升15.33百分点。
三是审判执行辅助事务实行集约化、社会化、信息化管理,通过无纸办公办案、智能庭审、电子送达等提高效率,充分保证员额法官的主要精力用于实体处理和裁判,为审判提速增效。第一季度,该院法官人均结案106.7件,同比增加57.2件,位居全市第2位,比全市平均水平多35.9件。
四、着力强督导,加强审理期限监督管理落实严控长期未结。出台《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责规定》《长期未结案件管理规定》《关于案件审理期限变更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等制度,严控审限变更,实行承办人申请、庭长把关、院领导审批决定、审管办归口确认的四级审限变更管理,层层把关,防止随意审限变更而影响结案效率。加强对长期未结案件的管控,审管办每周对全院超9个月以上未结案件进行提醒通报,院庭长不定期召开长期未结案件督办会,逐案分析未结原因、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对长期未结案件进行把脉会诊,推动积案化解。截止3月31日,该院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89%,同比上升8.99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5.21个百分点;超12个月以上长期未结案件率仅0.0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6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