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南宁市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乡镇(街道)、村(社区)、单位、集体、家庭和个人的决定》,兴宁区法院昆仑法庭庭长陈龙江被授予“南宁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五比五争’活动模范个人”称号。
一是坚定方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该同志充分认识和把握“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重要论断,在做好民族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定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民族工作主线。作为民族地区一个山区法庭的法官,该同志在主动学习、领会、贯彻党的各项民族政策的同时,更注重将党的民族政策融入到“送法进村屯”“送法进学校”等普法活动和司法服务中。
近一年来,该同志带领昆仑法庭干警先后开展各项普法活动6次,各族群众普法受众逾500余人次,为山区各族群众讲深讲透《民法典》等法律中蕴涵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乃至中华民族在悠长历史中共同孕育形成的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各族群众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对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内心认同感,在法治保障中提升安全感、获得感。在具体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中,该同志善于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的同时,还在诉讼服务窗口设置“党员先锋岗”,结合民族地区山区法庭的工作特点,在广西区内首次将“是否充分尊重各族群众语言沟通便利”作为法庭干警司法作风风险,列入《昆仑法庭全流程岗位“风险点”清单》,并明确了对有语言翻译需求的当事人的服务流程,为各族群众能够便利接受诉讼服务提供制度保障,而后该项制度获兴宁区法院推广至全院适用。
二、友爱互助,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该同志充分发扬能帮就帮、敢做善成的精神,对各族群众友爱互助,充分结合山区各族群众法治素养仍待提高、法治需求不断上升的特点,既以公正审判、依法履职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更注重尊重地方民族风俗习惯,以灵活方式满足各族群众法治需求。
结合山区农村纠纷特点,始终紧紧依靠党委政府,与当地各部门不断加强基层纠纷化解的多元联动,近一年来先后与昆仑镇综治办、司法所、林业站等共同在诉前化解纠纷4起。在当地群众“20年果树损毁”“墓地风水争议”等多起纠纷调处中,充分发挥当地解纷资源,尊重地方民族风俗习惯,妥善化解了纠纷。2021年当地一对少数民族家长因孩子贪玩擅自向游戏平台充值了近9万元而慌张向昆仑法庭求助,陈龙江同志获知情况后考虑到诉讼成本等因素并未机械纳入诉讼流程,而是带领法庭干警利用国庆假期等时间与游戏平台多次协调,为该群众争取了退款,该起纠纷化解在《南宁晚报》、广西新闻频道、央视财经频道获报道肯定。工作之余,该同志自觉融入并宣传地方民族文化,2017年创作的《邕水春长》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单位主办的“三月三看广西”三行诗征文比赛中获前三名。
三、法治保障,助力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
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是中华民族的强大生命力所在。该同志始终紧扣民族地方法治保障需求,以法治力量巩固拓展民族地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不断满足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近一年多来,为了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该同志不断创新改革举措、优化诉讼流程,2021年累收案300件,同比增长87.5%;结案273件,结案数增长77.27%;法定第一次审限内结案率93.77%,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简易程序适用率93.39%,同比提升4.5个百分点,其中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39.22%;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从2020年的110天,缩短为84天。结合疫情防控期间的法治需求,与城区工商联等部门联合向逾百家企业发出《致复工复产企业的一封公开信》;为充分挖掘民族地区基层解纷力量,提升本土解纷力量法治化水平,与昆仑镇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联合向各村两委发出《昆仑镇乡村疫情期间纠纷化解工作指引》;在推进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官”工作中,创造性提出“五个零距离”的服务承诺,即“零距离延伸普法工作、零距离预防矛盾升级、零距离提供诉讼指引、零距离推进和谐共治、零距离加强多元解纷”,在昆仑镇1个社区8个村全部完成“一村一法官”便民联系点的挂牌上墙,建立了“昆仑镇法治服务队”微信工作群,便于实时在线,及时为各村(社区)两委及特邀调解员提供解纷指引;针对脱贫攻坚阶段一批集体经济产业项目面临合同期限临近需要续约等法律需求,为保障各集体经济项目在加快推动民族地区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继续发挥“造血”作用,主动向地方党委请示,组建了专题调研组摸清实际情况,并从避免法律风险的角度,陆续为渔产特色养殖园等一批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提供了法律建议。近一年来,各项法治保障工作先后6次获《广西法治日报》《南宁晚报》等媒体报道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