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高院通报全区法院“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能手”评选结果,兴宁区法院特邀调解员覃绍星获评“金牌调解员”,兴宁区法院综合审判庭二级法官沈志平获评“金牌调解能手”。
覃绍星原是百色市西林县法院法官,2018年退休后到兴宁区法院担任特邀调解员。作为兴宁区法院引入的“老政法”特邀调解员,他始终坚持共产党员的本色和定力,坚持责任担当,默默地在特邀调解员岗位上发光发热,将大量的民事纠纷化解在庭前、化解在萌芽状态。两年多来共累计调解案件1572件,调解成功823件,调解成功率为52.35%,平均调解时长8.12天,使用音视频在线调解632件,获得当事人赠送锦旗8面。
沈志平现任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二级法官,南宁市第十三中学法治副校长。在办案过程中,他秉承“调解息诉、高效审结、便民为民”的工作作风,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认真对待每一件案件,精准把握矛盾双方的争议焦点和利益平衡点,将法、理、情融会贯通,承办案件取得良好社会效果。2019年至今共承办案件1815件,审结案件1650件,结案率91%,其中以调解结案811件,以撤诉结案172件,调撤率59.58%。因工作成效突出,所办案件效果良好,2018年至2021年连续四年荣获“南宁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
据悉,为进一步树立强基导向,加强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实质性化解,自治区高院组织开展了全区法院“金牌调解员”“金牌调解能手”评选活动。经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差额评选,确定了20名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为全区法院“金牌调解员”,22名人民法院干警为全区法院“金牌调解能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