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切实保障诉讼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人民群众诉讼权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就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有关诉讼服务等事项告知如下:
一、确需现场办理业务的请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自2022年3月22日起,对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14天内健康码、行程码和疫苗接种码三码合一的绿码。对有发热、干咳等症状者,要及时劝离,并告知其务必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确需进入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区域的外来人员(含立案、开庭、其他办事人员),需提前报备并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证明。
2.健康码显示为红码或黄码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请上述人员在开庭前尽早(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及时与案件承办人联系,或拨打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71-2868270反映情况,以免耽误您的时间。
二、如无特殊情况,建议优先通过网络等远程方式参与诉讼
建议当事人及律师优先通过网络、邮寄等方式立案、调解、开庭等。相关结果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
1.网络立案通道
请您通过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广西”、广西电子法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方式进行网上立案。
广西电子法院网址:
http://e.gxcourt.gov.cn/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lspt.court.gov.cn
2.邮寄立案通道
请您将准备齐全的诉讼材料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兴和路23号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收件人:立案庭, 邮编:530002,电话:0771-2868270
三、咨询方式
1.信息查询
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拨打诉讼服务热线0771-2868270进行咨询。
2.联系承办人
若您需要联系案件承办人,可先拨打传票等法律文书上留存的法官助理、书记员的联系方式,或拨打本院诉讼服务热线:0771-2868270进行联系。
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最新调整,本院将及时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为您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