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在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兴宁区法院院长秦戈兵所作的《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人大代表高度认可,一致表决通过。
报告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2021年,兴宁区法院始终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不移建设好平安兴宁;始终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服务好发展大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定不移践行好司法为民;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坚定不移推进好司法改革;始终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坚定不移锻造过硬法院铁军;始终坚持自觉接受监督,坚定不移促进司法公正。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5730件,审、执结21971件,同比分别上升18.75%、12.51%;结案率93.68%,同比提升3.56%;服判息诉率87.44%,同比提升5.86%。员额法官人均受理案件547.4件,结案467.5件,同比分别增加55件和24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是全区法官人均结案数的2.16倍,比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多138.9件。共有2个集体5人次获国家级表彰,8个集体12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12个集体44人次获市级表彰和兴宁区级表彰。立案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兴宁区法院连续七年获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
报告提出了今年的工作计划,一是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二是以服务大局为中心,助力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以提升质效为重点,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四是以改革创新为抓手,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五是以固本强基为关键,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法院铁军;六是以接受监督为动力,不断提升法院各项工作水平。
代表们在审议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兴宁区法院过去一年的各项工作,认为兴宁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2年,兴宁区法院将持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围绕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1+1+4+3+N”目标体系,突出抓好高质量发展和疫情防控、社会稳定、城市安全“1+3”重点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紧紧围绕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这条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统筹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法院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不断提高法院各项工作水平,为推动城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为凝心聚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