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兴宁区法院联合交警部门成功对被执行人王某所有的一辆梅赛德斯奔驰牌小汽车进行查封扣押。
该案是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王某一直没有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赔偿义务。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多次与被执行人王某进行联系,并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但其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经多方查询,除该案后续查封的车辆外,执行法官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由于找不到车辆,案件陷入僵局。后来,交警部门的配合得知,上述查封车辆因交通肇事被南宁市交警四大队暂扣。执行法官立即向交警部门发函,请求对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进行处置。
当天,执行法官和辅拍机构工作人员在交警部门的见证下到达事故车辆停放现场,立即对涉案车辆四周进行检查,着重检查车辆内饰、品相和发动机等重要特征。最终,在申请执行人、停车场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将车辆进行扣押,下一步将尽快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确保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通过此次法院与交警部门的有力配合,充分发挥了执行联动的威慑力,有效克服了长期以来车难控的工作难题,不仅给被执行人予以震慑,同时也给有财产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以警示,失信被执行人切勿再抱侥幸心理,及时履行法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