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兴宁区法院联合五村岭社区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
作者:戴艳桃  发布时间:2022-03-08 15:33:11 打印 字号: | |


3月6日上午,在“三八”妇女节到来前夕,兴宁区法院邀请兴宁区兴东街道五村岭社区50余名家长和孩子参加“与法同行  从兴出发——兴宁区法院妇女儿童维权暨《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此次活动结合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参加活动的家长们开展我院2022年第一期“家长课堂”,突出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

上午9:30,来自五村岭社区的50名家长和孩子们,在工作人员和法警的引导下有序通过安检,进入法院。活动于上午10:00在该院红色诉讼服务中心正式开始。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负责人黄雅静对各位家长和孩子们的到来,表示了热烈的欢迎。随后,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干警钱红带领大家开启“法院之旅”。

在红色诉讼服务中心,钱红首先给家长和孩子们讲解了法院的职能以及法官的主要职责,随后带领大家参观了两个党建文化展示区和13个红色文化主题工作室。

随后,家长和孩子们来到了家事文化长廊,钱红向大家介绍了中华民族传统孝文化,用小故事来引导大家要懂得感恩,尊敬长辈,爱护兄弟姐妹。  

在家事和少年审判中心,钱红带领大家参观了法院日常审判场所,包括家事法庭、惜缘工作室等。在禁毒教育区,家长和孩子们还透过玻璃柜见到了毒品的模型,以及吸毒前后器官发生的变化。接着,家长和小朋友来到了“六专四室”,了解法院开庭羁押被告人的场所,并体验了警用装备。

该院法警还为小朋友们带来了警体拳和警械展示,观摩了法警们的日常体能训练,也有很多小朋友自告奋勇的上前体验。

与此同时,在该院三楼会议室,家事和少年审判庭沈志平法官为家长们开展我院2022年第一期“家长课堂”。沈法官结合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突出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全体家长步入“依法带娃”时代的重要意义,讲明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教育缺位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和家庭教育令。同时结合典型事例,引导家长重视家庭教育,以身作则、建立良好家风、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最后,家长和孩子们来到了三楼大法庭。首先由该院干警为参加活动的家长和小朋友们开展一次模拟法庭活动。接着由小朋友们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等角色开展了两场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和盗窃罪为剧本的模拟法庭,让小朋友们零距离感受法律的庄严和法庭的威严,以及深刻认识到违法犯罪的严重后果。

模拟法庭结束后,活动圆满落下帷幕。家长和小朋友对此次活动给与了高度的评价和认可,认为法院开放日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对于家长和孩子都是意义非凡的。活动还通过兴宁区法院抖音官号进行直播,近2万名网友在线观看。

在人的成长中,家庭教育是起点,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与法同行,从兴出发”,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将继续做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护航人,不断丰富和完善家长课堂的内容,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责任编辑:青福捷

地址:广西南宁市兴和路23号    邮编:530002    立案查询电话:0771-2868270     五塘法庭联系电话:0771-4228770      昆仑法庭联系电话:0771-4738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