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正值元宵佳节,南宁某花草苗木场的负责人将一面印有“三载讼案正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的锦旗送到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李寒法官的手中,对其公正审理案件表示感谢。
原来在审理广西某公司诉南宁某花草苗木场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中,李寒法官根据原、被告双方提供的证据,抽丝剥茧,经过开庭审理,认定广西某公司提供的与南宁某花草苗木场签署的合同是案外人韦某冒用南宁某花草苗木场的名义与广西某公司签署的,并不构成表见代理,涉案合同的主体为广西某公司与韦某,南宁某花草苗木场不承担涉案合同的履行及违约责任。
“这个合同真不是我们签的,韦某冒用我们南宁某花草苗木场的名义签合同。由于找不到韦某,原告揪着我们不放。从知道这件事到现在都三年了,每天都吃不香睡不好,现在法院为我们主持了公道,非常感谢。”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
五塘法庭还注重在判决中引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当事人依法行事。针对原告广西某公司签订合同未核验当事人身份、针对被告南宁某花草苗木场未妥善管理相关营业执照及公司账户的行为,在上述案件判决中,李寒法官专门提醒原、被告双方在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全面考察、核验相关资料,谨慎、妥善管理商业信息,规范经营行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五塘法庭用高效、便民的司法服务护航乡村振兴,优化辖区营商环境,在坚持依法、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努力实现民商事案件的快立、快审、快判,用一件件看得见、信得过、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司法案件,赢得了辖区人民群众的肯定和认可。下一步,五塘法庭将继续积极履行司法审判职责,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让人民群众、企业主体都能切身感受到法庭司法服务的“速度”和“温度”,不断助力辖区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