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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举办2022年第一期特邀调解员业务培训会
作者:徐研婷  发布时间:2022-01-20 16:10:28 打印 字号: | |


为构建多元化的调解机制,不断提高第三方特邀调解员业务素质,充分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2022年1月19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举行2022年第一期特邀调解员业务专题培训会。常驻该院的17名特邀调解员参加了当天的培训会。

会上,首先由7位优秀调解员分享调解经验和体会,随后诉讼服务中心干警徐研婷对管理工作平台实操进行了业务培训。立案庭副庭长农慧兰对物业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常见类型案件的调解技巧进行了详细培训,并结合自己平时在开庭中遇到一些典型案件做了举例说明。员额法官何丹提出了在调解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总结调解案件关键在于:一是固定权利请求、诉讼主张检索;二是依照法条依据;三是梳理分析构成要件;四是帮助当事人梳理证据。

最后,党建军庭长回应了特邀调解员关切的业务问题,分析了2022年多元纠纷化解工作的新要求,并就如何提高多元化解工作水平进行指导。

与会的特邀调解员认真听取了法官的授课,对调解工作的程序、技巧及注意事项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纷纷表示在今后的调解工作中学以致用,不辜负兴宁区法院对调解员们的信任、关怀和期望。

经验分享:

老政法退休调解员覃绍星:在调解过程中,首先要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进行调解,其次要区分不同个性的当事人,对其“对症下药”,制定恰当的调解策略,同时要对当事人充满爱心、耐心和同情心,找到当事人的利益平衡,促成调解。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民商事金融调解中心杨家勇主任:调解时可让当事人有效地宣泄自己的情绪,巧妙化解矛盾症结,从情理方面寻找突破口,在“朋友”“调解员”“法律顾问”等不同身份间来回转换,把握调解火候,逐步消解双方对抗的情绪,从“法、理、情”等方面帮助当事人有一个全面、充分、准确、客观地认识,做出正确并合理的判断和决定。

广西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联合会会长刘德忠:我多年从事金融产品研发,我的调解心得是在调解时应当找到双方的利益均衡点和底线,当双方诉求差距较大时,充分发挥金融经历的优势,将其专业的知识融入到金融案件调解中,为双方当事人出谋划策。

南宁市桂南公证处公证员张婷:我是“不打无准备的仗”,注重与法官的沟通,做好提前的沟通可以有效提高审理的效率和调解成功率。

值班律师黄佐里:我觉得调解工作应做到认真细致,多点耐心,尽量倾听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焦点的意见,对于标的额较小的案件,尽量争取让被告一次性结清,以免增加诉讼成本和法院工作量。

95后值班律师黄峰帅:我认为首先要以合法为原则,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明确化、合法化。其次应抓住当事人的利益焦点,告知当事人调解能尽早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等好处,减轻诉累。

刘丽平律师:我在交警大队值班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因当事人的特殊性和多样性,需要区别对待,有针对性的各种击破,从而有效处理问题,做到“耐心、应变、专业”。

 


 


 
责任编辑:青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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