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1月21日下午,兴宁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钱红应南宁市第十三中学邀请参加该校初中部散学典礼,为该校学生带来一场生动、实用的法制教育报告会,帮助学生提高法律意识、增强假期安全防范意识。
报告会上,钱红首先结合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突出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全体家长步入“依法带娃”时代的重要意义,讲明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的职责以及家庭教育缺位监护人的法律责任等。
最后,在寒假即将到来之际,钱红围绕师生关心的网络安全、假期安全等相关问题,结合法院审判的实际案例,告诫同学们要注意防范网络社交危险,增强防骗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警惕性。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强则国强,少年进步则国进步。加强对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及自我保护意识,兴宁区法院履职创新、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脚步从未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