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高院公布了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评选结果,兴宁区法院被评为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二届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6篇论文荣获优秀奖。
此次学术讨论会我院获奖的论文为黄华莹副院长撰写的《说理论据与说理方法的“协同配合”——解决家事裁判文书运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不会用”问题的方法论分析》、罗剑兵、邓雪芳撰写的《金融借款合同利率上限裁判规则确立研究——以799份判决书为分析样本》、朱力克、曹畅撰写的《“宽进严出”:民商事案件繁简“二次分流”的识别标准与流程优化——以N市X区法院的司法实践为切入点》、钱红撰写的《离婚纠纷中家庭暴力认定的证据规则——以N市X区法院126份涉家暴离婚纠纷判决书为样本》、罗欧阳撰写的《地方法院反制企业垄断路径构建——以区域协调发展为视角的切入》、唐叶撰写的《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非典型担保研究——以股权让与担保为落脚点》。
据悉,此次学术讨论会共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单位17个,其中高院部门1个,中级法院6个,基层法院10个。兴宁区法院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和动力,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工作能力和水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努力以高质量的研究成果推动全院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