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社区是城市居民生活和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党和政府联系、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的决策部署,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指南》,明确了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建设要求和标准等。值得一提的是,该指南对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起来先睹为快吧!
完整居住社区的概念
完整居住社区的建设要求
(一)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包括一个社区综合服务站、一个幼儿园、一个托儿所、一个老年服务站和一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二)便民商业服务设施健全:包括一个综合超市、多个邮件和快件寄递服务设施以及其他便民商业网点。
(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完备:包括水、电、路、气、热、信等设施,停车及充电设施、慢行系统、无障碍设施和环境卫生设施。
其中,完整居住社区要实行生活垃圾分类,设置多处垃圾分类收集点,新建居住社区宜建设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收集站。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城镇老旧小区等受场地条件约束的既有居住社区,可以采用集成箱体式公共厕所。
垃圾分类收集点建设时应避开人流汇集区域,配置分类投放的垃圾箱,并设置相应的提示标识,说明分类投放要求和收集管理方法。
(四)公共活动空间充足:包括公共活动场地和公共绿地。
(五)物业管理全覆盖:包括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服务平台。
(六)社区管理机制健全:包括管理机制、综合管理服务和社区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