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下午,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团队黄雅静法官上门为行动不便的九旬老人成功调解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原告吴某是家中独子,其父母去世后留下南宁市某处的一套房屋,家里老人出于疼爱,均想把房屋留给家里唯一的年轻人吴某。但由于继承问题,房屋无法办理相关手续,为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吴某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房屋由其继承所有。吴某在立案后主动联系了主办案件的黄法官,说明了自己家庭情况,父母去世后,奶奶、外公、外婆及本人均是本案第一顺序继承人,奶奶现已97岁高龄,外公、外婆也都是年近九旬的老人,自己是家里唯一的年轻人,三位老人们行动不便,到法院参加庭审很困难。黄法官在了解情况后,即刻安排时间上门进行调解,让吴某及其家里老人们放宽了心。
当日下午,黄法官和书记员、法警驱车前往吴某外公、外婆家中,黄法官经过与几位老人的简单交流,对老人的身体及精神状况进行初步评估后开展调解工作,老人们均表示自愿放弃涉案房屋继承权,将房屋留给原告吴某。同时,黄法官根据老人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制作出调解笔录,经老人们确认无误后并签字,至此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调解结束后,老人们与黄法官聊起了家常,原告的外公对自己现住房屋出现的问题向黄法官倾诉,黄法官仔细倾听并将如何处理的法律意见告知老人,经过法官耐心释法明理,老人心结得以解开,称赞黄法官是热心为民好法官。
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团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做到用情解纷,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尽量减轻当事人诉累,加快办案节奏。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团队将继续做好家园守护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