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2021年全区法院调研工作会议在自治区高级法院召开,来自全区各级法院分管调研工作的院领导、研究室主任、优秀组织奖代表、优秀作者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对2019-2020年度全区法院优秀调研成果、全区法院第三十、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论文、自治区高级法院2018、2019年度优秀招标课题以及先进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并对2018年以来全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进行总结,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法院调研工作重点,部分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论文作者代表作经验交流发言。
由于在该届学术讨论会上共有六篇论文获奖,获奖论文数量在南宁市基层法院名列前茅,兴宁区法院被授予全区法院系统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优秀组织奖,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代表兴宁区法院上台领奖。兴宁区法院王星法官作为三名优秀调研成果、优秀论文作者代表就围绕个人近年来司法研究工作情况及如何做好司法研究工作做经验发言。
此次获奖是对兴宁区法院司法研究工作的肯定。近年来,兴宁区法院高度重视司法理论研究工作,注重将审判实务中的经验转化为理论成果,将司法研究工作作为增强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措施,促进法官队伍业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