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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提前为当事人解决诉请 避免产生更大损失
作者:曹畅  发布时间:2021-11-05 11:36:57 打印 字号: | |

我为群众办实事 | 提前为当事人解决诉请 避免产生更大损失

11月4日,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在审判中倾听当事人诉请,主动作为,深入调查,提前为双方当事人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在某物流公司诉某汽车用品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某汽车用品公司提出反诉,其中一项诉请为要求物流公司返还涉案仓库中扣押的货物。主办法官林莉了解到,因前期纠纷双方各对仓库上了锁,考虑到市场更新换代较快,仓库中扣押的汽车用品存在过时的风险,为避免当事人遭受更大损失,林莉法官主动做双方思想工作,建议双方开锁,让汽车用品公司及时取出积压货物。

    当天上午,林莉法官来到涉案仓库,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扣押货物交接。在法院的见证下,双方就返还扣押货物达成一致意见,积极开锁、清点货物,交接完毕后,汽车用品公司当场撤回了该项诉讼请求。最后法院告知汽车用品公司需自行保管货物并尽快处理。
    兴宁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在合法的前提下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维护当事人利益,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了实处。
    


 
责任编辑:青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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