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兴宁人民法院帮我们追回血汗钱!”11月2日上午,兴宁区法院成功执行到位一起涉案金额近300万和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
该案的被执行人广西某建设集团是南宁某产业基地项目的施工方,其与本案申请人喻某签订了《建设工程劳务合同》,由喻某带领施工团队负责科研楼桩基础施工旋挖灌注桩施工。喻某团队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却招到广西某建设集团以各种理由拖欠工程尾款2367269元。喻某多次讨债未果,不得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裁判广西某建设集团支付喻某236726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判决生效后,广西某建设集团仍然不履行还款义务,喻某遂向法院院申请强制执行。
涉民生无小事。兴宁区法院收到喻某的执行材料后,立即开启维权“绿色通道”,对该案进快速快立、快执,立即控制并扣划被执行人所有的1150336元执行款,并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大的执行攻势。经过执行法官反复的释法析理,讲清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广西某建设集团终于同意主动履行剩余金额。11月2日,执行法官特邀桂南公证处的公证员现场见证履行,广西某建设集团当场履行剩余执行款1508221.6元。至此,涉案金额近300万和涉及多名农民工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得以圆满解决。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兴宁区法院始终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贯穿到工作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今后,兴宁法院将不断完善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及时、高效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切实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