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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秦戈兵当选兴宁区法院院长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21-09-29 15:24:46 打印 字号: | |

兴宁区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秦戈兵当选兴宁区法院院长

9月28日上午,南宁市兴宁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兴宁区法院五年工作报告获得一致通过,同时秦戈兵同志当选为兴宁区法院院长。

五年来,兴宁区法院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助推更高水平的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心用情用力维护人民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坚持破立并举、守正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助推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努力建设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78783件,审结、执结72775件,结案率92.37%,连续五年获全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先后荣获“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10个集体20人次获国家级表彰、22个集体35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40个集体146人次获市级表彰。代表们在审议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兴宁区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认为兴宁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会议要求兴宁区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智慧法院建设,落实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建设过硬法院队伍,不断提升新时代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奋力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宁区“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和全面落实强首府战略提供更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经大会投票选举,秦戈兵同志当选为兴宁区法院院长,并向宪法进行宣誓。

秦戈兵院长在当选后表示,做好人民法院的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兴宁区法院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奋发进取姿态,狠抓工作落实,为加快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做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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