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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什么比“族老”更适合调解村里的家庭纷争了——兴宁区法院《法庭周三见》带着上千网友聚焦“族老调解”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21-09-02 11:38:55 打印 字号: | |

没有什么比“族老”更适合调解村里的家庭纷争了

——兴宁区法院《法庭周三见》带着上千网友聚焦“族老调解”

9月1日,兴宁区法院五塘法庭邀请“族老”调解一起解除抚养关系纠纷案,希望通过“族老”的调解能缓和双方的家庭矛盾,让老人安享晚年。此次调解为兴宁区法院《法庭周三见》首秀,通过该院官方抖音号直播,上千名网友在线观看。

滕某与韦某共生育有女儿,未生育有儿子,按照当地风俗,两位老人想收养一位儿子养老送终。于是二人收养了韦某某,该继承书中约定由滕某与韦某将韦某某抚养为养子,韦某某继承一切产业,包括房屋等,并承担做儿子的义务,直至去世。自韦某某进入家庭共同生活后,双方感情越来越不合、关系越来越紧张,双方曾约定解除《抚养继承书》。解除关系后,其中一位老人韦某去世后,韦某某曾回到过家中照顾另外一位老人滕某,现因土地款分配的问题,韦某某和滕某以及其女儿发生争执,滕某遂向法院院起诉要求解除与韦某某的收养关系。

法官阅卷后,考虑到虽然解除了抚养关系,但韦某某与滕某共同生活多年,滕某为韦某某提供了生活上、工作上的便利和支持,韦某某也赡养过老人,其身份也得到基层组织的承认,并为其落户至滕某家中,至今未迁出。双方之所以产生纠纷,主要是因为生活中各种琐事产生的矛盾。为此,要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法官邀请了在当地有名望的“族老”参与调解,希望与他们父亲同姓的“族老”能缓和双方的家庭矛盾,做到案结事了。

调解于当天上午9:30分正式开始。“族老”首先听取了双方当事人对赡养老人的意见,然后从老人对居住环境、和谁一起生活的意愿、本地农村的乡规民约等角度出发,较为全面的分析在赡养老人以及处理家庭财产过程中容易产生的矛盾点。“族老”用当地语言与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沟通,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成见,矛盾得到有效缓和。最终,秉持着以和为贵的出发点,“族老”结合双方的实际以及诉求,给出了具体的调解方案,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考虑该方案,庭后再做答复。

“这样发生在当地的家事案件邀请‘族老’调解效果好,‘族老’和他们都同姓,熟悉当地的民情风俗,说起话来比较有公信力,有助于缓和矛盾。”据悉,2020年以来,兴宁区法院积极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向人民法庭延伸,实行乡镇家事案件集中管辖,由五塘法庭统一管辖三塘镇、五塘镇、昆仑镇三个镇的家事案件。实行家事案件专业化审理,更是引入第三方调解力量,加强多元化解机制建设,邀请“族老”参与农村家庭案件的调解,力促案件事了。

《法庭周三见》是兴宁区法院打造的全新栏目,主要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直播的形式,聚焦基层法庭工作常态,真实展现基层法庭工作样貌,带你走进基层法庭,了解基层法庭。


 


 
责任编辑:青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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