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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大会
  发布时间:2021-08-04 16:22:25 打印 字号: | |

兴宁区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大会

8月3日,兴宁区法院召开兴宁区法院召开队伍教育整顿“回头看”贯彻执行“三个规定”情况通报大会会议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华莹主持。院领导及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黄华莹副院长通报了目前“三个规定”统计口径,以及该院“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并部署开展下一步工作。

针对如何做好下一步工作,黄华莹副院长要求,一是要抓关键少数。要抓领导干部尤其是领导班子、部门负责人对制度的学习,督促关键少数学深、学透,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精神实质。要定期梳理分析全区法院月报告、季报告执行情况,重点分析领导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中层领导的填报情况,并将其作为月报告、季报告的通报内容,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打消干警填报顾虑。要对“零记录”“零报告”“零查处”问题突出的部门,组织专项检查和重点督办,约谈主要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杜绝有的领导干部观望等待、干一半留一半的错误思想。二是要抓调研指导。要强化问题导向,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对各部门落实“三个规定”情况专项调研,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现场查看落实情况及其成效,为下一步高院出台有关制度打下基础。要加强对填报情况的指导,尤其是对各部门廉政督察员工作的指导,确保“月报告”落实到位。加强向上级法院和兴宁区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确保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真正发挥作用。三是要抓制度落实。要重点抓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持续纠治司法腐败问题的意见》的贯彻执行,强化宣传教育、完善常态化督促机制、加大司法公开、强化审判组织监督、压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等,真正解决突出问题,防止制度空转。要将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司法巡查、审务督察和专项检查范围,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对记录报告平台的维护和管理,严格控制记录信息的知悉范围。


 
责任编辑:青福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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