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模式被纳入广西法院2021年改革亮点培育项目
近期,广西区高院印发《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改革任务报送和改革亮点培育工作的通知》,将兴宁区法院“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模式纳入广西法院2021年改革亮点培育项目之一。
立足一直困扰的“送达难”问题,紧扣最高人民法院、自治区高院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成立了广西法院首个集约送达中心,率先在全区开展“法院+邮政”送达信息化、集约化、社会化试点工作,借助信息公司的新技术新手段,积极探索广西集约送达的新模式。
兴宁区法院成立集约送达中心是一次实现送达服务社会化的新尝试,将送达业务外包给邮政公司,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区域作为集约送达中心办公区,由邮政公司派驻人员组成送达服务团队,承接文书送达的事务性工作。集约送达中心严格按照法律要求,规范集约送达工作标准,统一工作流程、热线电话、服务标准,提高电子诉讼服务便民利民化水平。
兴宁区法院通过多种方式,让集约送达插上信息化的翅膀,充分利用大数据破解送达“找人难”。集约送达中心整体接入“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后,充分发挥大数据力量,通过三大通讯运营商、公安部全国人口查询系统、互联网公司、邮政EMS、历史涉案数据库等协查的模式,全面检索当事人名下所有的手机号、居住地址、电子邮箱等信息,配合电子电话、邮政速递以及邮政协助等方式快速完成送达。该平台采取“递进式”送达衔接模块,形成“线上”+“线下”互相配合进行送达模式。即“线上”电话沟通——电子送达,“线下”邮寄送达、目的地集中打印等于一体的“环环相扣”的送达模式。在线上送达手段穷尽不能的情况下,再转入线下邮寄送达,大大提升工作时效,节约送达成本,严格每一个环节的流程限制、时间限制,确保送达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自2020年8月成立,兴宁区法院集约送达中心运行一年以来,共收案7162件19643人次,累计送达完结6657件18655人次,总送达成功13908人次,总送成功率74.55%。其中电子送达完结16194人次,电子送达成功12437人次、电子送达成功率达76.8%、电子送达平均送达时长仅2.5天。
在自治区高院和南宁市中院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兴宁区法院已制定了《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集约送达培育推介方案》,进一步培育推介该院集约送达的改革成效和经验成果,积极探索广西集约送达的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