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区法院率先启用诉讼费管理系统强化诉讼业务“一网通办”改革
自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兴宁区法院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法院主责主业,创新工作举措,努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关于网上立案之后,办理诉讼费减免缓(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退费等手续还需要到法院现场办理的问题,在自治区高院的指导下,兴宁区法院主动对接银行和相关系统开发公司,积极协调诉讼费管理系统投入使用相关事宜,于7月27日,在全区率先启用诉讼费管理系统,实现了从诉讼费缴纳、减免缓申请到诉讼费退费全流程在线办理的服务目标。
缴纳途径更丰富
据悉,以前兴宁区法院管辖的案件,在广西电子法院、移动微法院立案,进行在线缴纳诉讼费时,只能通过微信支付缴纳,启用该系统后,增加了支付宝和银行卡在线转账两种支付方式。缴纳诉讼费通知书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收到缴费通知书后当事人可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描缴费通知书上面的二维码进行确认缴费,或者点击手机短信链接跳转扫码缴费,当事人还可以登录广西电子法院PC端、广西移动微法院小程序进入网上缴费模块进行缴费。
诉讼费到账信息自动推送
同时,诉讼费管理系统的启用优化了案件受理的流程,使案件受理和流转更高效。以前法院需要向当事人送达纸质版缴费通知书,当事人应在缴费期限内完成缴费,立案法官对于该案诉讼费是否已经交齐无法直观掌握。当事人线上缴费之后,需持纸质版的缴费通知以及缴费凭证到缴费窗口开具票据拿到立案窗口给立案法官,或者电话告知立案法官已在线缴费,立案法官再去缴费窗口核实,等立案法官最终确定诉讼费已缴纳,案件才能进行下一步的流转。该系统启用后,诉讼费到账信息会立即自动推送到诉讼费管理系统,并同步到审判系统,立案法官在审判系统确认诉讼费已缴纳之后便可将案件流转下一步,大大减少了群众排队立案耗费的时间和精力。
支持在线申请减免缓
该系统还支持在线申请诉讼费减免缓。以前需要到场办理诉讼费减免缓手续,现在当事人可以将申请减免缓诉讼费所需材料与诉讼材料一并通过广西电子法院或者微法院上传,提交法院审批,立案法官在诉讼费管理系统完成审批后即可办理。下一步,该系统还将在广西电子法院为当事人开辟专门的诉讼费减免缓线上申请通道。
支持在线申请诉讼费退费
对于在线申请诉讼费退费,以前当事人办理该项业务,需带相关纸质证明材料到窗口申请办理,法院内部也是纸质材料流转审批。现在系统启用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广西电子法院,在线提交诉讼费退费申请,法官在诉讼费管理系统完成审批后,即可将费用退回当事人指定账户。
诉讼费管理系统顺利投入使用,是深化智慧法院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群众体验到了实实在在的诉讼便利。接下来,兴宁区法院将继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切实把为人民服务落到实处,努力让人民群众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