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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2020年工作报告获一致通过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21-02-10 17:06:43 打印 字号: | |


1月30日下午,在南宁市兴宁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兴宁区法院院长罗君所作的《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获得与会人大代表高度认可,一致表决通过。

报告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2020年,兴宁区法院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工作,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深化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积极做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促进执行工作高水平良性循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坚持全面从严治院,大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坚持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667件,同比上升29.84%;审结、执结19528件,同比上升29.38%;结案率90.13%。法官人均收案492件,结案443件,同比分别增加142件和122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比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多125件,比全区法官人均结案数多241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排在全市第3位,全区第4位。共有4个集体11人次获国家级表彰、10个集体14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8个集体30人次获市级和兴宁区级表彰。

报告提出了今年的工作计划,一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法院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兴宁区“十四五”时期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三是坚持改革创新,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四是落实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加强过硬法院队伍建设。

代表们在审议工作报告时,充分肯定了兴宁区法院过去一年的各项工作,认为兴宁区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群众的司法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兴宁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宁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兴宁区“一轴四区五园”和强首府战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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