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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获2020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
作者:吴昊  发布时间:2021-02-10 17:02:14 打印 字号: | |


近日在南宁市中院召开的2020年度南宁市法院系统总结表彰大会上,兴宁区法院获全市基层法院2020年度绩效考评一等奖,被评为2020年度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工作先进单位。这是兴宁区法院连续第六年荣获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一等奖。

2020年是极不平常的一年。兴宁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认真贯彻本院“123”工作总体思路,坚持稳中求进,在深化平安兴宁法治兴宁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行政诉讼案件集中管辖工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全面从严治院、做好服务保障工作等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交出了高分考卷,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1667件,同比上升29.84%;审结、执结19528件,同比上升29.38%;结案率90.13%。法官人均收案492件,结案443件,同比分别增加142件和122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比全市法官人均结案数多125件,比全区法官人均结案数多241件,法官人均结案数排在全市第3位、全区第4位。共有4个集体11人次获国家级表彰、10个集体14人次获自治区级表彰、8个集体30人次获市级和兴宁区级表彰。

会上,兴宁区法院还有10个集体和个人荣获全市法院集体三等功、个人三等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荣誉。其中,立案庭分别获集体三等功、全市法院先进集体,综合办公室获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吴昊获个人三等功,党建军、王星、陈长蔚等3人获全市法院系统先进个人,陆玕、沈志平等2人获全市法院系统办案能手,沈志平、韦娜、杨超等3人获全市法院调解能手。此外,因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中表现突出,兴宁区法院还有20个集体和个人获集体嘉奖、个人三等功等荣誉。其中,综合办公室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体嘉奖,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庭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李到福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三等功,陆玕获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个人三等功,林凤宁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个人嘉奖,王林、陆玕、黄俏莉、杨炜玮、袁莹莹、吴富均、郭全保、凌伟、张进明、赵文元等10人获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潘俊秀、凌伟东、陈延光、钟翔、闻静等5人获全市法院发挥审判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先进个人。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兴宁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奋力推动全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兴宁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为兴宁区“一轴四区五园”和强首府战略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责任编辑:吴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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