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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宁区法院全面启动“无纸化办案”
  发布时间:2021-01-12 10:15:00 打印 字号: | |

为应对审判形势变化和司法需求的增长需要,深入贯彻自治区高院全面推进“无纸化办案”的工作部署,进一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作为自治区高院信息化试点法院兴宁区法院202114日起全面开启“无纸化办案”,并制定出台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流程实施办法(暂行)》

“无纸化办案”是指充分依托“平台+智能”建设,立案、调解、审理、合议、裁判、结案、归档等环节实现全流程、全要素无纸化办案模式“无纸化办案”有以下优势:一是诉讼体验升级革新。网上立案,云端审判,一次不用跑。二是审判进程保真留痕。全程留痕,在线监督,司法更公信。三是审判质效叠加提升。网上流转,智能办案,为民加速跑。

为了有序开展“无纸化办案”,兴宁区法院前期已选取该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进行试点,并在深入调研以及听取试点运行意见的基础上,科学制定《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流程实施办法(暂行)》

根据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无纸化办案”流程实施办法(暂行)》规定,在立案环节,将充分利用广西电子法院、广西移动微法院两个网上立案平台,开展网上立案为主,线下立案为辅的无纸化立案工作;整合网上立案、网上缴费、材料提交等功能,无纸化立案过程中形成的电子卷宗材料可直接用于自动生成诉讼文书。强化与邮政部门协作,做好电子送达工作。在审理环节,将电子卷宗应用于办案全流程的相关工作,大力推行在线调解、程序性文书及裁判文书自动生成、电子签章、智能送达、在线庭审与合议等;同时由案件承办人、书记员及收转中心共同做好审理执行阶段诉讼材料的电子化处理。在卷宗管理环节,成立数据处理中心,负责将应诉、审理、结案阶段产生的卷宗材料进行扫描、录入、挂接、内部收转、装订、移交归档等。同时成立案卷管理中心,负责对诉讼期间产生的纸质案卷材料进行接收、保管及结案后的卷宗移交工作。

在推进过程中,兴宁区法院将会根据实际运行情况不断调整以及完善“无纸化办案”流程,对有需要的诉讼主体提供全方位的帮助,为大家提供更高效、便捷、阳光的司法服务。同时,也希望全体诉讼参与人充分理解并积极配合,让我们一起共同努力将无纸化、智能化办案将成为司法新常态。

为更好地提供司法服务,体验“无纸化办案”带来的便利,减少不必要的问题产生,我们提倡

一、如您遇有矛盾纠纷确实需要立案、提交证据材料、查询案件进展的,请您积极通过“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或者广西电子法院网(网址——http://e.gxcourt.gov.cn/)进行在线办理,我们将为您提供更加快捷的司法服务。如您确因自身原因,自行完成在线办理确实存在困难的,我们将为您提供现场引导,为您提供帮助。

二、在录入立案信息的时候,请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方便我们及时联系反馈,也有助于提高在线审核效率。

三、“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打开路径:登录微信,下方有一个【发现可以看到【小程序】,进入小程序界面,右上角有一个放大镜标志,点击搜索“广西移动微法院”即可进入。首次使用完毕后返回小程序界面,长按点击【广西移动微法院】出现【添加到我的小程序】并点击添加,日后可直接进入小程序界面【我的小程序】中查找到“广西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

四、如您有关于案件的问题需要咨询或者联系法官的,请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


 
责任编辑:杨梦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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