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您,黄法官!我的司法救助款已经领到了,感谢您的帮助!”1月5日上午,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黄雅静法官收到当事人送来的一面印着“困难之时伸援手 为民解忧人人颂”的锦旗。
彭某是黄法官主办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在庭审中,彭某陈述其与丈夫阮某婚后生育一子,在儿子三个月大时,丈夫阮某就长期离家在广东做生意。期间孩子生病,彭某多次请求丈夫支付医药费,其丈夫均以未要到工程款为由一拖再拖,未尽到作为丈夫、父亲的责任。彭某向法庭提交了门诊病历、出入院记录、收费发票等证据,可以证明小儿子身患急性喘息性支气管炎,经治疗无好转。医院也多次与彭某沟通孩子病情,并书面告知彭某,如果不住院治疗,其儿子可能面临严重后果。
由于彭某长期向亲友借钱,又无力偿还,已经借无可借,无法承担孩子继续住院治疗的费用,只能让儿子出院。彭某说自己也很想救孩子,但是除了这个孩子,自己还携带抚养与前夫所生的一个孩子。因无人帮忙带小孩,彭某无法出去工作,没有收入来源,生活陷入困境。
得知彭某的遭遇后,黄雅静法官深感同情,为帮助彭某减轻家庭负担、挽救病重的孩子,黄法官尽己之力帮助彭某申请司法救助,彭某最终获得司法救助款30000元。彭某心存感激,向黄法官赠送一面锦旗,表示自己的心意,于是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下一步,兴宁区法院家事和少年审判庭对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困境妇女、儿童、老人将主动作为,发挥体民忧、解民困的为民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