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下午,兴宁区法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举行服务金融企业优化营商环境座谈会。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副行长黄天国,交通银行信用卡中心总经理何理,兴宁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罗君,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农峰,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李建中,党组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陈伟等参加座谈。
会上,罗君院长代表兴宁区法院向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的领导们介绍了该院基本工作情况,以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系统工程,有的放矢开展执行工作、高效完成涉企案件专项执行任务的工作情况。双方还就涉金融案件中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随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向兴宁区法院赠送锦旗,对该院担当起优化营商环境责任,集约化高效执结涉企金融纠纷案件表示感谢。
黄天国副行长表示,感谢兴宁区法院在疫情期间高效执结大量金融纠纷执行案件、为银行企业的生存发展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希望兴宁区法院继续加强与交行广西区分行的沟通、交流、协作,为交行广西区分行稳定发展保驾护航。
兴宁区法院将在充分认识法治是最重要的营商环境的基础上,进一步紧盯目标、持续发力,按照“优化流程、简化手续、提高效率、方便群众”的思路创造性地开展执行工作,担当起了法治营商环境优化的责任,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了应有力量。